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吉林大學法學院。
1、北京大學法學院擁有刑法學、經濟法學、法理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四個國家重點學科,同時,北京大學作為擁有國家法學壹級重點學科的3所院校之壹,法學院在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知識產權法學等所有學科都有很強的教學和科研實力。
學院憑借梯隊合理的最好的法學師資團隊,在教學和科學研究、人才培養等各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績,為創建世界壹流法學院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成立於1912年,前身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是中國人民大學的主要學院之壹,是中國著名的“五院四系”之壹。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是全國首批獲準在法學壹級國家重點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博士點和碩士點覆蓋了全部的二級學科。
3、武漢大學法學學科源遠流長,是中國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員。武大法學學科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創辦的湖北法政學堂。
1911年辛亥革命後改為湖北公立法政專門學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學成立,1928年改組成立國立武漢大學,法學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當時先後雲集燕樹棠、王世傑、皮宗石、周鯁生、梅汝璈等壹大批著名法學家,辦學聲譽影響海內外。
4、吉林大學法學院建院於1948年,是國內最早成立的法學院之壹,中國法學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員。其前身是吉林大學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國僅存的未停辦的兩所大學的法律系之壹。
其辦學歷史則始於1948年創建的東北行政學院司法系,現已成為在全國具有廣泛影響、良好聲譽、重要地位的法學教育與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