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壹)可辦理國內發票融資的發票範圍:
1、因向企業法人銷售商品而開具的增值稅發票。
2、因向學校、醫院等事業法人銷售商品而開具的發票。
3、因地市級(含)以上政府的采購部門統壹組織的政府采購行為而出具的發票。
4、銀行認定的其他可以辦理國內發票融資業務的發票。
(二)發票及其所對應的應收賬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發票真實、合法、有效,票面要素與商品交易內容壹致,符合購銷合同要求;
2、發票所列商品為銷貨方的主營產品;
3、應收賬款還款期限壹般不超過6個月,最長不超過9個月;
4、應收賬款權屬清楚、沒有瑕疵,銷貨方未將其轉讓給任何其他人,也未在其上為任何其他人設定任何質權和其他優先受償權。
(三)以下發票不得辦理國內發票融資業務:
1、發票所對應的應收賬款已到期;
2、購銷雙方因提供服務或交易特許經營、專利、商標、知識產權等市場不易定價的商品而形成的發票;
3、銀行認定的其他不宜辦理國內發票融資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