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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的內容規定是怎麽樣的?

公司法 對於社會的影響是很大的,現在是壹個經濟社會,依靠公司企業等進行交易活動來促進經濟的發展。那麽關於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的內容規定是怎麽樣的?公司法對於公司的管理機構,公司的組成,公司的 股東權利 等等內容。 壹、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是為了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 債權人 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9年、2004年、 2005年、2013年多次修正,現行版本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3年12月28日發布。 2017年4月29日,證監會法律部相關人士在“中國法學會 證券法 學研究會2017年年會”上表示,證監會在推進公司法中涉及證券市場相關內容的修改。 中文名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通過時間 1993年12月29日 實施日期 2006年1月1日 現行版本 2013年12月28日 目錄1. 1 法律修訂2. 2 法律條文法律修訂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壹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壹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 海洋環境保護法 〉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2017年4月29日,證監會法律部相關人士在 上海 財經大學舉辦的“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2017年年會”上表示,除了推進證券法修改,證監會還在推進公司法、 刑法 中涉及證券市場相關內容的修改。 [1] 法律條文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為了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 有限責任公司 和 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 債務承擔 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 法規 ,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 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 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 營業執照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 經營範圍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八條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 公司名稱 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 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 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 公司變更 前的 債權 、 債務 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第十條 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第十壹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 設立分公司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分公司 不具有法人資格,其 民事責任 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 子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的出資人。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 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第十七條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 簽訂勞動合同 ,參加 社會保險 ,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公司應當采用多種形式,加強公司職工的職業教育和崗位培訓,提高職工素質。 第十八條 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 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 集體合同 。 公司依照 憲法 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 在公司中,根據中國***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 件。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 公司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壹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 訴訟 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 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二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壹節 設立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 件: (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 公司經營範圍 ; (三) 公司註冊資本 ;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 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 知識產權 、 土地使用權 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 違約責任 。 第二十九條 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同委托的 代理 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三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 公司設立 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壹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壹)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二節 組織機構 第三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 清算 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壹)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壹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三十八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壹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壹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同推舉壹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壹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壹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 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壹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四十五條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 辭職 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的規定內容是怎麽樣的?公司在這個社會普遍存在,現在很多大學生畢業了也都想著自主創業開公司,所以對於公司法的內容就顯得更加的重要,正確的多方面的了解這方面的知識對於自己來說會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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