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師考試中,考試科目分為《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滿分均為140分。根據合格標準,合格分數是按照總分的百分之六十計算,所以合格分數為84分。因此,中級經濟師考試兩門總分達到160分以上,同時單科成績達到84分及以上,即可通過考試。
中級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壹,屬於經濟師類別。要取得“中級經濟師”職稱,需要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即有被聘任為中級經濟師職稱的資格,有了聘任資格在單位聘任即可取得相應級別的經濟師職稱。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科目和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均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經濟、建築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其壹。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壹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應試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壹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人力資源管理和知識產權專業分別頒發相應級別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和知識產權師證書。
報考中級經濟師的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條件之壹:高中畢業並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具備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