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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畜禽品種選育與生產經營有哪些?

種畜禽品種選育與生產經營的方法:

1、省科技、財政、畜牧獸醫等部門應當扶持畜禽育種創新技術體系建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生產企業開展基礎性、關鍵性、公益性畜禽新品種選育新技術研究。

2、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良種畜禽品種,省科技、畜牧獸醫等部門應當在科研創新體系、實驗室及種畜禽場的建設等方面,研究制定相應的扶持政策,予以重點支持。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扶持育種企業開展良種選育工作,鼓勵和支持科研機構、技術推廣機構、生產企業開展聯合育種,促進畜禽新品種、配套系選育,增強種畜禽自給能力。

4、鼓勵、支持采用新技術、新方法繁育瀕危和具有較高經濟價值的畜禽品種。

5、畜禽新品種、配套系和新發現的畜禽遺傳資源在推廣前,應當經省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委員會審定或者鑒定。

6、未經審定或者鑒定的種畜禽新品種、配套系和新發現的畜禽遺傳資源,不得銷售、推廣。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和省的畜禽良種改良規劃,扶持開展種畜禽生產性能測定、畜禽改良推廣、新品種生產示範等公益性畜禽良種推廣服務設施建設,並對應用畜禽良種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補貼。

8、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政府設立的畜牧獸醫技術推廣機構從事公益性技術服務所需經費予以保障。

9、省畜牧獸醫技術推廣機構應當組織開展種畜優良個體登記,向社會推薦優良種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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