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經具有資質並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1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6.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各級政府科技立項文件等研究開發項目立項證明,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科技成果轉化證明,研發組織管理水平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7.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
8.提交近壹個月(季)度的《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復印件)
發明專利壹個或6個實用新型或6個軟件著作權
復審需提前三個月提交申請及上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