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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銀保監局專門發文規範同業業務新業務,不得違規投資不動產。

北京商報今日消息(記者孟、宋藝彤)為引導北京銀行業金融機構有效防控同業業務風險,繼續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更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165438+10月21日,北京銀保監局發布《北京銀保監局關於進壹步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五個“不”:新業務不得違規投向房地產、“兩高壹剩”、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等限制領域;不通過交易結構設計接受或提供顯性或隱性擔保;不要多層嵌套;不得通過不規範的同業投資隱瞞不良資產;不可滲透的產品或物品到期時不得描述。

據了解,《通知》主要從四個方面對同業業務進行規範。壹是加強同業業務資產負債匹配管理,不通過對同業業務過度加杠桿進行非理性擴張。二是加強同業業務的交易對手管理。不得將從事投資、資產管理等業務的非金融機構列為交易對手,對不同資質的交易對手制定差異化的信貸策略。三是加強同業業務專營部門制管理,專營部門應負責審批、賬務處理和對外簽約。四是加強同行業非標投資管理。

《通知》明確了分行對非標資產的管理責任。對於由總行核算、分行負責項目日常管理的同業非標投資,分行實際承擔了非標資產的投前調查、投後管理和違約處置責任。因此,《通知》在重申同業業務專屬部門應承擔風險責任的同時,明確要求分行承擔相應的風險責任,不得以項目在總行核算為由放松監管要求。

《通知》重申並進壹步明確了同行業非標投資的總量、範圍、操作規範和管理要求。針對監管中發現的同業非標投資方向偏離宏觀調控導向,經營管理不規範等問題。《通知》還對部分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同業業務提出了要求。同時,通知下發至轄內主要非銀行金融機構,旨在推動非銀行金融機構加強同業資產負債管理,提升同業業務風險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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