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註冊50萬元公司的意義

註冊50萬元公司的意義

法律解析:註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機關註冊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繳納或合營企業承諾繳納的出資額之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營企業成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規定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和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並向登記機關登記。註冊資本的大小決定了妳的公司將來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妳的註冊資本是50萬,妳欠別人60萬,萬壹以後公司業務發生糾紛。妳的法律責任只是繳納50萬元,但如果妳的註冊資本是654.38+0萬元,妳就必須向他人繳納6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收情況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股東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公司設立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格明顯低於公司章程規定的數額的,出資的股東應當補足差額;公司成立時,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 上一篇:智能鎖十大品牌排行
  • 下一篇:不能留種的作物都是轉基因的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