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馬德裏商標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和地址
(2)申請人郵箱
(3)基礎申請/註冊號
(4)商標圖樣
(5)明確指定哪些國家
(6)營業執照、委托書(需加蓋公司公章,彩色掃描件)
(7)若指定美國,還需要提交MM18表格(申請人公司相關負責人簽字,掃描件即可)
馬德裏商標的由來:
馬德裏是根據1891年4月14日於西班牙首都馬德裏簽定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以下簡稱“馬德裏協定”)或根據1989年6月27日在馬德裏通過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有關義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及其***同實施細則建立的馬德裏聯盟成員國間的商標註冊體系。截止2003年12月31日,馬德裏聯盟***有75個成員國(或稱締約方)。
註冊條件:
必須取得國內註冊的受理通知書或註冊證書。
註冊程序:
直接遞交到中國商標局國際處,由該處轉送的世界知識產權局商標國際局,由該局通過郵件形式傳送給各指定國家的商標局。
時間周期:
提交申請並按時繳納費用後,6個月左右可拿到國際商標註冊證。自國際局登記此項國際商標註冊之日起12個月(協定書成員國)或18個月(議定書成員國)內,如果被指定國未向國際局發出駁回通知,該商標將在指定國自動取得保護。
證書有效期為10年,
註冊優點:
(1)直接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國際局辦理商標國際註冊事宜,無需委托國外代理組織代為申請。
(2)各成員國約定商標審查必須在1年/1.5年內(協定國家壹年內/議定國家壹年半內)完成,否則商標在該國自動獲得保護。
(3)省錢,不需要到成員國內每個指定保護的國家分別繳納費用。國際註冊費用低於分別到每個國家註冊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