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請:在查詢通過後呢,就由申請人向烏克蘭知識產權相關部門表達需要申請商標的申請請求,並將準備好的烏克蘭商標申請書以及烏克蘭商標註冊申請所需文件提交上去。
形式審查:當烏克蘭知識產權相關部門收到商標申請請求後,就會對提交上來的申請書以及申請文件是否符合規範、是否有齊全進行審查;
實質審查:通過形式審查並無問題後,烏克蘭就會有專門的壹位審查官負責審查商標的申請是否具有可註冊性、是否違背烏克蘭商標法禁用條例。在實質審查過程中如果被審查官認為不能接受的,在收到駁回通知後,可以向烏克蘭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商標復審。
刊登公告:經實質審查,審查官若認為商標的註冊申請可以被接受,或申請駁回後申請商標復審成功,就會在烏克蘭官方商標期刊上刊登公告;
異議裁定:公告期間,有人針對公告商標提出異議,商標的註冊申請將不會被通過,必須由申請人針對異議作出答辯,讓異議不成立,才能讓商標繼續註冊申請流程,若申請人未答辯或答辯失敗,那麽商標申請將被會被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