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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是自動取得嗎有什麽取得方式

法律分析: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是基於人類智識所產生之權利,故屬知識產權之壹種,包括重制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布權、出租權等等。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財產權利益的同時,須兼顧文明之累積與知識之傳播,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屬著作權所要保障的對象。

(1)自動取得制度。著作權自動取得,是指著作權因作品創作完成、形成作品這壹法律事實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續。這種獲得著作權的方法被稱為“無手續主義”、“自動保護主義”。

(2)註冊取得制度。註冊取得,是指以登記註冊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條件,作品只有登記註冊後方能產生著作權。著作權註冊取得的原則,又稱為註冊主義。

(3)其他取得制度。其他取得方式包括:作品必須以有形固定下來,才能獲得著作權著作權標記獲得著作權。

二、著作權自動取得是什麽意思

自動保護原則,是指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而無需履行審查、登記等任何手續,也稱無手續原則。在已經建立制的國家,大多數實行這壹原則。《伯爾尼公約》也確認了自動取得原則。

但是應註意的是,著作權自動取得,是指著作權的取得不履行任何手續,但並不意味著著作權不需要具備任何條件。各國的著作權法均規定了壹個先決條件,即作品的作者必須是該國著作權法的“合格人”,否則不予保護。所謂的“合格人”壹般包括本國公民和在壹定條件下的外國公民。本國公民只要創作了作品就受著作權法的保護,而外國公民則壹般需要具備壹些條件,如作品第壹次在本國出版,作品第壹次在與本國簽訂有雙邊協定的國家或者與本國參加了同壹個國際著作權公約的國家出版等。

有的國家還附加壹些其他的條件,稱為有條件的自動保護原則。比如,美國法律就要求本國作者在作品的復制件上加註著作權標記。《世界版權公約》也認可這種辦法。著作權標記通常包括三項內容:(1)“不許復制”或“有著作權”等壹類的聲明,或將這種聲明的英文縮略字母c的外面加上壹個正圓,如果是音像制品,則為字母p並在外面加上壹個正圓2)的姓名或名稱及其縮寫3)作品的出版發行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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