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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1)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2)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3)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如果有必要的話,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二、如果為發明創造類的專利申請,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具體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期限屆滿後,專利權終止。專利權期限屆滿前,專利權人可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三、依據《專利法》第四十四條有如下情形之壹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將會終止: (1)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當這兩種情形出現時專利終止,另外還有第三種情況,就是專利期限到期,專利終止時,保護自然結束。 可以看到大部分情況下對於專利而言,其專利保護期限是從申請的那壹天開始算的,而具體的申請情況有的時候會依據個人情況的不同而發生變化。專利的保護期限首先是短於專利期限的規定,有時候起始日是專利的授權公告日,終止日取決於專利權人,但最長時間至專利期限終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