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應加緊建立反壟斷機制來規範專利池。
《反壟斷法》已經頒布,建議在《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解釋中增加規範專利聯營的條款。此外,還應借鑒美國的經驗,制定相應的行政法規並明確相關監管機構,規範我國專利池的活動,改變國外專利池在我國“無法無天”的現狀。
2)加強相關企業之間以及企業與政府之間的協調。
實踐證明,如果企業聯合國外專利池,協商專利費率和許可條款,效果往往比企業單獨行動強得多。因此,應積極發揮行業協會、企業聯盟和相關政府機構的作用。如中國電子音響行業協會(CAIA)曾代表中國DVD企業參與DVD專利池費用談判,第三代移動通信標準專利池費用談判由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代表中國企業進行。用壹個聲音說話無疑會增加我們在談判桌上的力量。
3)企業應加強自主創新。
力爭在核心技術研發上取得突破,獲得更多自主知識產權,增強在技術標準和專利池中的話語權。通過自主創新,掌握核心技術,可以繞過國外專利池或者加入專利池,獲得交叉許可。只有這樣,才能徹底改變目前的被動局面,從根本上遏制國外專利池對知識產權的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