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請變更專利代理機構註冊事項的應當按以下流程辦理相關手續:
壹、名稱變更流程
(壹)專利代理機構名稱變更
提出變更申請前,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名稱預核準申請,其中可包含壹個或多個有意向的機構名稱;核準後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變更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專利代理機構註冊事項變更申請表壹式兩份;
2、專利代理機構合夥協議書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壹份;
3、專利代理機構註冊證正、副本。
(二)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名稱變更
應當先向主管該律師事務所的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司法行政機關予以變更後,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變更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註冊事項變更申請表壹式兩份,並加蓋變更後的律師事務所公章;
2、律師事務所合夥協議書或章程修正案原件壹份;
3、變更後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壹份;
4、專利代理機構註冊證正、副本。
二、地址變更流程
(壹) 專利代理機構地址變更
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變更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專利代理機構註冊事項變更申請表壹式兩份;
2、辦公場所證明復印件壹份;
3、專利代理機構註冊證正、副本。
(二)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地址變更
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變更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註冊事項變更申請表壹式兩份;
2、辦公場所證明或變更後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壹份;
3、專利代理機構註冊證正、副本。
三、合夥人變更流程
(壹)合夥制專利代理機構的合夥人變更
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變更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專利代理機構註冊事項變更申請表壹式兩份;
2、專利代理機構合夥協議書原件壹份,或者出資轉讓協議/退夥協議原件壹份;
3、新加入合夥人的專利代理人登記表每人壹份;
4、新加入合夥人的專利代理人資格證、身份證復印件每人各壹份;
5、新加入合夥人的專利代理人人事檔案存放證明或離退休證件復印件每人壹份;曾在專利代理機構執業的,還應當提交其所在原專利代理機構出具的解聘證明原件壹份;
6、專利代理機構註冊證副本。
法律依據:《專利代理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申請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應當通過專利代理管理系統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書和下列申請材料:
(壹) 合夥企業形式的專利代理機構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合夥協議和合夥人身份證件掃描件;
(二) 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專利代理機構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和股東身份證件掃描件;
(三) 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和具有專利代理師資格證的合夥人、專職律師身份證件掃描件。申請人應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必要時,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原件進行核實。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