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項專利。壹件專利。
專利(patent),從字面上是指專有的權利和利益。"專利"壹詞來源於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後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占權利證書。
在現代,專利壹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幹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壹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並且在壹定時期內產生這樣壹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壹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專利文獻作為技術信息最有效的載體,囊括了全球90%以上的最新技術情報,相比壹般技術刊物所提供的信息早5-6年,而且70%-80%發明創造只通過專利文獻公開,並不見諸於其他科技文獻,相對於其他文獻形式,專利更具有新穎、實用的特征。可見,專利文獻是世界上最大的技術信息源,另據實證統計分析,專利文獻包含了世界科技技術信息的90%-95%。
2016年11月,中國專利局2015年受理了國內外申請者逾110萬件專利申請,占全球總量近40%,超過美日韓總和。
釋義
基本解釋:[patent] 壹項發明創造的首創者所擁有的受保護的獨享權益。
詳細解釋: (在中國古代的解釋是1,2,3)
1、專謀私利。《左傳?哀公十六年》:"若將專利以傾王室,不顧楚國,有死不能。"《史記?周本紀》:"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
2、壟斷某種生產或流通以掠取厚利。 漢桓寬《論?復古》:"古者名山大澤不以封,為天下之專利也。"《明史?張四維傳》:"禦史郜永春視鹽河東,言鹽法之壞,由勢要橫行,大商專利。"
3、專壹而敏銳。 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勉學》:"人生幼小,精神專利,長成之後,思慮散逸,固須早教,勿失機也。"
4、專利權、專利財產權。
介紹
如此巨大的信息資源遠未被人們充分地加以利用。事實上,對企業組織而言,專利是企業的競爭者之間惟壹不得不向公眾透露而在其他地方都不會透露的某些關鍵信息的地方。因此,企業競爭情報的分析者,通過細致、嚴密、綜合、相關的分析,可以從專利文獻中得到大量有用信息,而使公開的專利資料為本企業所用,從而實現其特有的經濟價值。
兩種含義
在我國,專利的含義有兩種:
1、口語中的使用,僅僅指的是"獨自占有"。例如"這僅僅是我的專利"。
2、知識產權中的三重意思,比較容易混淆。
折疊簡稱
第壹:專利權的簡稱,指專利權人對發明創造享有的專利權,即國家依法在壹定時期內授予發明創造者或者其權利繼受者獨占使用其發明創造的權利,這裏強調的是權利。專利權是壹種專有權,這種權利具有獨占的排他性。非專利權人要想使用他人的專利技術,必須依法征得專利權人的授權或許可。
第二:指受到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即專利技術,是受國家認可並在公開的基礎上進行法律保護的專有技術。"專利"在這裏具體指的是技術方法--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技術或者方案。(所謂專有技術,是享有專有權的技術,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專利技術和技術秘密。某些不屬於專利和技術秘密的專業技術,只有在某些技術服務合同中才有意義。)專利是受法律規範保護的發明創造,它是指壹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該國內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並需要定時繳納年費來維持這種國家的保護狀態。
第三:指專利局頒發的確認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的專利權的專利證書或指記載發明創造內容的專利文獻,指的是具體的物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