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優先權國內優先權,又稱為“本國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相同主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在我國優先權制度中不包括外觀設計專利。2.國際優先權國際優先權,又稱“外國優先權”,其內容是:專利申請人就同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就同壹外觀設計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的,中國應當以其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為申請日,該申請日即為優先權日綜合上面所說的,專利權壹般就是針對於誰發明的作品誰就可以擁有此權利,對於專利權人是不分人或者公司的;在特對於職務發明的時候所歸屬於權都是屬於用人單位,那麽專利權人就是屬於用人單位,所以,案件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不同的情況來進行辦理。
法律客觀:《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中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