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誤傷,也為了不讓自己的研發成果付諸東流,首先申請人需要了解哪些行為屬於非正常專利申請,國知局對此也有明確規定:
1、壹案多報。同壹單位或者個人提交多件內容明顯相同的專利申請,為了獲取多個專利申請號,申請人惡意重復提交完全相同的申請,例如就壹項發明創造,不繳費或不辦理授權登記手續而連續提交申請,還有方案本身可以合案申請,為了數量惡意分案申請;某外觀設計申請為實質相同的設計,區別僅分別用在標貼、包裝袋和包裝盒上。但這其中不乏有操作失誤導致重復提交並且沒有及時撤回的情況,也有可能被誤判為非正常申請。
2、明顯抄襲。提交多件明顯抄襲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專利申請。有的申請人直接下載網絡上已有圖片,作為外觀設計遞交,或者參考多份申請文件,簡單拼湊組合並且沒有產生新的技術效果,這種替換式抄襲,單純材料的替換、抄襲現有專利附圖僅修改壹些相關元素的行為也被界定為非正常。
3、東拼西湊。申請人將不同的材料、組成配件進行簡單的替換,東拼拼西湊湊,便改頭換面成了新的專利,實際上骨子裏還是虛的,並無真材實料,這種同樣被視為不正常申請。
申請人首先需要秉承自主創新的信念,在沒有出現以上弄虛作假的行為後,如若收到了非正常專利申請通知,我們也應堅定信念,不要慌張,積極尋求應對。首先要仔細通讀妳所收到的通知中的“案情說明”,結合自身情況,客觀分析其所指出的非正常專利行為是否存在,如確實存在,則最優的選擇即是配合撤回;如果覺得自己沒問題,也可按要求提供相關的申訴材料進行及時申訴,不然就喪失了可以挽回的機會。
簡而言之,我國為了向高質量轉型升級,“藍天行動”勢在必行,對非正常申請的打壓只會愈加嚴格,據相關機構透露,個人在面對專利申請時將會更加困難,必要時應尋求專業的代理機構進行輔導,以免被“誤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