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負責組織協調全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推進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與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合作機制,開展相關行政執法工作。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
(二)承擔規範專利管理基礎秩序的責任。起草專利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草案,制定並實施專利管理政策和制度,制定規範專利技術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導地方處理和調解專利侵權糾紛,查處假冒專利和冒充專利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三)制定知識產權涉外工作政策。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的發展趨勢。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根據分工開展對外知識產權談判。開展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1.專利作為壹種無形資產,具有巨大的商業價值,是提升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手段。
2、企業會為科研成果申請專利,這是企業實施專利戰略的基礎。
3.專利的質量和數量是企業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體現,是企業在這個行業中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4.企業可以通過應用專利制度獲得長期利益。
5、企業擁有專利是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基金等科技計劃和項目的必要前提。
6.企業可以通過專利獲得貼息貸款。
7.高中生可以通過專利參與985、211等名校和重點大學的自主招生。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 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