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被授予後,不僅無效,還可能導致專利權的終止。那麽專利權終止後如何恢復呢?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帶妳了解相關知識。專利權終止後如何處理恢復1。專利權終止後如何處理恢復1?壹般專利局發出終止通知時,會給專利權人壹個合理的期限(2個月)申請權利恢復。2.專利權人逾期不申請的,專利權最終喪失;但專利權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未能實施的除外。正當理由是指專利權人用盡了壹切可能的手段,仍然不能按時申請。二、專利權終止後如何恢復根據我國《專利法》及其細則和《審查指南》的規定,未按期繳納年費的,視為放棄和終止專利權。壹般情況下,如果您在收到專利權終止通知後兩個月內提出恢復專利權的請求並說明理由,是可以恢復專利權的。超過這個期限壹般很難恢復專利權。請求恢復權利必須遵守以下原則:(1)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誤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可以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但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向專利局說明理由並附有關證明文件,請求恢復權利;(2)當事人因正當理由延誤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專利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專利局說明理由,請求恢復權利;(3)未按期繳納維持費或者年費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理由請求專利局恢復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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