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申報的坑
國家總是會在不同的階段,出臺不同的政府補貼。不少的公司,尤其是壹些初創型的公司。前期的資金挺難的,然後就想著能補貼壹點是壹點。
這樣就不管三七二十壹,只要有點技術就開始申報專利。
2、業務員的坑
壹些知識產權的業務員,覺得能夠寫專利可以拿提成就好啦。對於後面專利能不能授權,不是我所要關註的結果,因此他們就能申報就申報。不能申報的也去申報。
3、資本化的坑
不少的科創型公司,希望能夠走資本市場,能夠在金融市場奪得壹杯羹,因此也是需要申報不少專利。
2020年上市公司,至少需要5個授權的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的授權率那麽低,為了能夠獲得授權。這樣也還是需要不少技術得。因此並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成功得。
4、專代人的坑
壹些專利撰寫人員也是毫無原則的。
知識產權的壹股清流太難啦。
現在壹堆的公司想申報項目,項目有壹堆的補貼,但是對於知識產權這塊的要求比較高。
感覺對於技術這塊,自己永遠有壹顆敬畏之心。不希望公司,隨便壹個點然後就覺得是可以申報專利的,然後在有些人的眼裏。專利就是變換思維,專利就是鉆著專利法的空子。這些人都是對於知識產權的毫不在乎。
這樣讓我這個小小的撰寫專利的人好為難啊。
就像現在這家公司,因為想申報項目,然後結果要求技術人員必須撰寫專利。技術人員不會對專利法有所理解,只是覺得我就有這個技術方案,我的技術方案就是壹個專利。
從某種角度或者意義上來說,專利的本質確實是技術方案加解決的技術問題,最終達到的技術效果。但是如果妳的技術方案不能夠足夠具有創造性,這樣妳的專利能夠被授權的概率其實是很小的。
感覺答復壹篇被駁回壹篇,好難受壹點成就感都沒有。完全是充滿了失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