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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的區別是什麽?

專利的申請區別於商標的申請,專利的申請不僅僅只是針對形式要件進行審查,還要對於該專利是否有新穎性等內容進行實質性審查。那麽專利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的區別是什麽呢?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就帶您壹起了解相關知識。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的區別1、實質審查是應申請人請求而作出的,且申請人需要同時繳納費用,如果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繳納此項費用或未提出請求,則所提出的發明申請,即使已經公布,也將因此被視為撤回,也就是白白貢獻給社會而不能獲得專利權。初步審查請求則是提交申請之時默認提出的,申請人只需繳納基本的申請費和公布費並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文件即可令其申請進入初步審查程序。2、實質審查的內容比初步審查要多得多,要求也相對嚴格了很多,在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說明書公開程度、權利要求撰寫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設立了更高的標準。符合標準則獲得授權,不符合標準則被駁回。3、因為標準更高、審查員工作量更大,所以實質審查程序持續時間也比初步審查要長很多,比如初步審查可能只需要3個月,而實質審查往往需要1-3年甚至更長時間。此期間內,申請人需要根據審查員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答復意見和對申請文件的修改,直至申請文件符合授權標準。否則審查員有權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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