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獲利嶄露頭角
“去年,蘭州知識產權人均所得2.85元,而在以往,蘭州財產性收入中這壹項為零。”日前,國家統計局蘭州調查隊隊長魏其高興地說。隨著人們對知識產權認識的深入,包括版權、發明專利在內的知識產權轉讓所獲得的收入逐漸走入人們的生活。
郎鹹平在某論壇上發言指出,壹個普通家庭何以富裕,主要歸納為三點:
第壹,依靠資源;第二,依靠勞力;第三,靠知識技能創造力,“妳們家發
明了壹種神奇的配方,能專治謝頂或者不孕,方圓幾百裏都有人求著妳,妳們家想不發財都難;或者妳們有壹種別人都不會的稀缺技能和知識,比如會算命,或者有
藝術才華也可以發財。”郎鹹平舉例說,美國的國民財富中,大概科技原創力的貢獻率在50%以上。
事實上,國外早已將知識產權視為壹項資產,是投資回報的壹個部分,而不是業務運營的壹部分成本。它們把從專利中挖掘收入作為壹項獨立的業務對待,如果妳因循守舊,只懂得用專利保護公司產品,那麽就會錯失包括利用專利創收在內的各種良機。
如果把全球電影視作壹個王國,那麽好萊塢無疑就是它的首都。這座“夢工廠”不僅源源不斷地制造出璀璨的才子佳人明星產品,更是靠壹塊大銀幕
就能讓人們的發財夢“夢想成真”。
風靡全球的電影《哈裏·波特》第壹集的制造投入超過3170萬美元,到2004年為止總***收入是12億4900萬美元,
其中最大的壹塊來自其DVD的全球利潤(4億3600萬美元)。這就是說,票房已經不是娛樂大亨們最高大的的搖錢樹了,制片商是靠出售“知識產權”的長期
效應賺錢。如今,好萊塢的主要任務已經不是把名導演、影星和所有的拍攝資源捆綁在壹起生產電影,而是把從知識產權中掙到的錢“攢”在壹起,然後再分配到不
同的地方,包括創造、發行和為知識產權投資的人手中。
專家指出,十七大提出的“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的原則,不僅要求我們要多拓展渠道、多提供機會,讓老百姓的財富保值增值,而且,要開辟新渠道讓老百姓擁有和獲得更多的財富。
財產性收入還包括品牌的轉讓、域名的轉讓、品牌和商業信譽的使用許可、專利等無形資產的轉讓所獲得的收入。這就為我們廣大創業者進行品牌擴張,網絡連鎖、專利折價入股等提供了新的商機和新的思路。創業者應該抓住機會實現多路進財,多維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