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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他人商品並出售,獲賠561萬元。

國家對包括商標在內的知識產權保護越來越重視,對類似侵權問題的處罰也越來越嚴厲。近日,上海貝爾美公司因任意侵犯他人商標,被法院判決賠償561000元。跟八戒知識產權商標轉讓網壹起來看看吧:

據了解,2014至2016期間,被告上海貝爾邁特公司從正常銷售渠道購買了價格相對較低的貝爾邁特商標的紅色消防閥、藍色減壓閥,通過噴漆、變色等方式將閥體改造成綠色數控電液閥,並將產品中的墊片取出,換成自己購買的墊片。

當事人銷售自行改裝的假冒綠色數控電液閥64套,含稅銷售額654.38+0.464275萬元。至案發時,倉庫內剩余未銷售的電液閥654.38+07套,合計非法經營金額654.38+0.870838萬元。

這個案子涉及的價值不小。本案是近年來上海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在知識產權領域查處的罰款金額最大的商標違法案件。本案當事人不僅對閥門進行了改色,還對閥門中的關鍵部件進行了更換,屬於對原商品的實質性改變並進行銷售,應認定為商標侵權。

八戒知識產權商標轉讓網想說,商標侵權人不僅要看到任意假冒他人商標帶來的利潤,還要知道商標法已經被國家列入刑法。挑戰法律底線的侵權者必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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