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表兄妹非要結婚怎麽辦?

表兄妹非要結婚怎麽辦?

法律分析: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不能結婚。他們有相同的祖先,並且可能從他們的祖先那裏獲得相同的基因。那麽如果他們的親屬結婚,就很容易得隱性遺傳病。但是,堂兄弟的子女屬於第四代親屬,可以結婚。1.中國法律規定,堂兄妹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禁止通婚。我國婚姻法有規定。如果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或者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合適的疾病,也不應該結婚。2.近親結婚壹般會影響下壹代也就是孩子的健康,因為近親結婚會造成隱性遺傳病。它還會增加其他疾病的發病率,如高血壓、唇腭裂、精神分裂癥和哮喘。來自同壹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也就是同壹父母之間的子女不能結婚。不同代的叔叔阿姨叔叔侄子都有女兒。也就是說,叔叔們不能娶哥哥們的女兒。姑姑不能嫁給哥哥的兒子。舅舅不能娶姐姐的女兒,月經不能嫁姐姐的兒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6條婚姻應由男女雙方自願,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幹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壹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的協議,女方可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105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者,婚姻無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第1052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

解除婚姻的請求應在脅迫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壹方要求解除婚姻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 上一篇:註冊韓國商標的流程是怎樣的?
  • 下一篇:打擊盜版書籍手抄報的內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