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能解決妳的問題嗎?
問題2:執行財產保全申請需要多長時間?執行時間與申請保全無關,判決生效即可申請強制執行。至於實際執行時間,關鍵是看法院的執行力度,以及被執行人是否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問題3:從提起民事訴訟到財產保全需要多長時間?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適用第壹審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財產保全包括訴前保全,即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後,申請人應當在15日內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不得超過壹年,查封不動產不得超過二年,凍結其他財產權利不得超過二年。希望能幫到妳
問題四:法院保全需要多長時間?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四條,人民法院受理財產保全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擔保的,應當在提供擔保後五日內作出裁定;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在五日內實施。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被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問題五:訴訟財產保全采取保全措施需要多長時間?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判決可能難以執行或者對當事人造成其他損害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裁定財產保全、責令其作出某些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某些行為。當事人不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能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被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第壹百零壹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對其合法權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如果沒有提供擔保,將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被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未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壹百零二條規定,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產。
問題6:申請財產保全的期限是多久?有關財產保全期限的法律法規
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幹問題的意見
(法政發(92)22號)
108.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後,在財產保全期間,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撤銷和上級人民法院決定撤銷外,任何單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109,訴訟中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壹般應維持到生效法律文書執行完畢。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註:“136、205、206、240至253、299條”在2008年12.24號文件中廢止。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批復》。
(法釋[2004]15號)
第四條訴訟前、訴訟中、仲裁中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進入執行程序後自動轉為正在執行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適用本規定第二十九條關於查封、扣押、凍結期限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扣押不動產和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被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查封、扣押、凍結手續,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壹半。
第三十條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拍賣、變賣或者清償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二條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的執行,適用本規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和國土資源房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幹問題的意見》。
(法政發[2004]5號)
為保證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書依法及時執行,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和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現就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協助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部門執行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十壹、人民法院對土地使用權、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期限屆滿,印章可以續展壹次。續展時,應當重新制作查封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續展期限不超過壹年。特殊情況下確需換發印章的,應當經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每次換發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繼續查封手續的,查封的效力消滅。
二十八、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的通知。
三十、本通知自2004年3月1日起執行。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註冊商標權進行財產保全的解釋。
法釋[2001]第1號
為正確實施註冊商標專用權財產保全措施,避免重復保全,現就人民法院對註冊商標專用權進行財產保全的有關問題解釋如下:
第壹條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時,對已經註冊的商標權需要保全的,應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載明商標名稱、註冊人、註冊證號、保全期限和協助執行保全的內容,包括禁止轉讓、撤銷註冊商標、變更登記事項、辦理商標權質押登記等。
第二條註冊商標權的保全期限每次不超過六個月,自商標局收到協助執行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對該註冊商標權仍需繼續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前向商標局重新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請求繼續保全。否則,視為該註冊商標權的財產自動解除......>;& gt
問題7:財產保全可以持續多久?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六條、第壹百零七條的規定外,申請財產保全必須在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後提出。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起訴後,為保證將來生效判決的執行或者避免財產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標的物采取的限制處分的強制措施。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和第101條規定,財產保全可分為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和訴前財產保全。此外,訴前行為保全制度在知識產權法中也有規定。
第壹百零六條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下列案件先予執行:
(壹)追索贍養費、扶養費、護理費、撫恤金和醫療費;
(二)追索勞動報酬;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第壹百零七條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首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2)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能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所遭受的財產損失。
第壹百零八條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壹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決的執行。
問題8: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並執行需要多長時間?我想說的是,財產保全和執行是兩回事。
財產保全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中(訴訟)財產保全,執行以生效裁判文書為依據。
也許妳想問的是從申請財產保全到法院裁定的時間。
對於訴前財產保全,人民法院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而對於訴訟財產保全,只有在情況緊急的情況下,法院才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
問題9:申請財產保全後,多久可以起訴?交通事故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需要多長時間?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逾期不提起訴訟的,解除財產保全。第二百五十條人民法院裁定準許訴前財產保全後,申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終止財產保全。該條是關於訴前保全申請人逾期不提起訴訟的,應當終止財產保全的規定。人民法院采取訴前保全措施後,申請人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定期限內未提起訴訟,也未撤銷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解除財產保全,避免被申請人因保全時間過長而擴大經濟損失。根據該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訴前保全後,申請人在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訴前保全是壹種臨時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訴前保全的作用主要有兩個方面:壹是督促債務人及時履行債務;二是防止以後的判決難以執行。如果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後,被申請人仍不履行債務,且申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的財產保全措施將失去意義,應當解除財產保全。需要指出的是,人民法院裁定準予訴前財產保全後,申請人應當在30日內提起訴訟,長於國內案件應當在15日內起訴的期限。規定的30天期限體現了涉外民事訴訟的特點。
問題10:財產被保全後需要多久才能強制執行?關鍵是實現內容是什麽,是屬性還是行為。另外,法院是這樣的。妳不催他,他不會在意,也不壹定每天都為妳做好準備。所以,想要壹個好的結果,壹定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