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競賽組織者協商。
其實很多時候,大部分主辦方都不會占用自己的參賽作品。他們只是對獲獎作品進行展示和推廣,由此可見其受歡迎程度。我們難免會遇到把自己的設計作品據為己有的主辦方。這時候要先和主辦方協商溝通。尋找壹個好的解決方案,如果我們能私下討論的話。可以省去壹系列不必要的麻煩和程序。但是,如果我們的友好協商沒有得到相應的處理,或者我們的個人利益受到侵犯,我們就應該用法律武器維護我們應有的權利。
2.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當我們用壹系列友好協商的方式與主辦方溝通時,並沒有達到壹些良好的預期效果。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及時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如果主辦方不及時撤銷侵犯其作品使用權和著作權的行為。我們應該勇敢地和組織者打官司。要求主辦方停止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