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和品牌文化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盜版品牌實際上就是對公司知識產權的侵犯。作為壹家飲品公司,茶顏悅色現在的發展可謂是突飛猛進,只不過,樹大招風,妳發展得好,自然就會有人來模仿。除了茶顏悅色,還出了壹個茶言觀色,聽名字就知道,茶言觀色很明顯是在模仿甚至抄襲茶顏悅色。面對這樣的情況,茶顏悅色也不含糊,直接選擇起訴對方。
茶言觀色敗訴,要賠壹百多萬元如果茶顏悅色和茶言觀色只是名字上相仿,那麽大概率茶言觀色是不涉嫌侵權的。這個世界上名字相仿的品牌和企業有很多,如果都是侵權,那可就不得了了。茶言觀色敗訴的主要原因不是名字相仿,而是在門店裝修、飲料制作流程、飲品名字、廣告宣傳上全面抄襲了茶顏悅色。也就是說,茶顏悅色怎麽開店,茶言觀色就怎麽開店,這種赤裸裸的抄襲行為,就構成了侵權。不僅如此,茶言觀色連商標都不重新設計,直接拿茶顏悅色的商標來PS修改壹下就用,這麽膽大的抄襲,我還是第壹次見。
盜版、抄襲不是長久之計想著抄襲茶顏悅色,茶言觀色的老板肯定是覺得品牌名聲大,有利可圖,又不想交加盟費。有這種想法的老板,社會上比比皆是,但是妳們有沒有想過,別人的成功靠的是自己,靠的是獨立的設計、文化構建,妳們這種白白抄襲的行為,怎麽會不被追究呢?別人的努力,如果法律不保護,就會被抄的什麽都不剩。我覺得,罰壹百多萬都算輕的,要罰的傾家蕩產,這些抄襲、侵犯知識產權的人才會知道痛。對於企業來說,模仿是可以的,但是直接抄襲,就是不尊重知識產權,靠抄襲發展,不是良性、長久的發展。
人人都在搞抄襲,那誰還願意原創?這麽簡單的道理,希望那些不要臉的?抄襲者?能夠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