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常州養老院+養老機構+養老護理員補貼政策

常州養老院+養老機構+養老護理員補貼政策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進壹步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加快提升養老機構服務質量,促進常州市養老服務可持續發展,現就健全完善常州市養老服務項目補貼政策通知如下:

壹、基本資格

經法人註冊或民非登記,由社會力量舉辦的養老服務機構運營滿半年以上。

二、社會辦養老機構補貼

養老機構普通型床位建設補貼

補貼對象

企業單位、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舉辦運營的養老機構,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興辦養老機構。

補貼條件:

養老機構投入運營滿半年以上,可以申請普通型床位建設補貼,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取得養老機構設置相關證照;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工商營業執照;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

食品經營許可證;

老人居室的單人間使用面積不低於10平方米,雙人間使用面積不低於14平方米,三人間使用面積不低於18平方米。多人間居室最多按6張床位納入補貼範圍,老人居室內床位平均可使用面積不低於6平方米;

每張床位床均建築面積不低於25平方米;

設置床位數必須達到10張床位以上;

無窗戶、窗戶面積小於80平方厘米的房間用作老年人居室的,其床位不納入補貼範圍。

補貼標準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以自建產權用房舉辦的新建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每張床位給予5000元壹次性建設補貼;以租賃用房舉辦或利用現有養老機構等設施改擴建的,且租期5年以上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每張床位給予2500元的壹次性建設補貼。

工商登記,具有自建產權用房的養老機構,每張床位給予2500元的壹次性建設補貼;對租賃用房興辦或利用現有養老機構等設施改擴建的,社會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每張床位給予1250元的壹次性建設補貼。

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建設補貼

補貼對象

企業單位、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舉辦運營的養老機構,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興辦養老機構。

補貼條件

符合普通床位各項條件;

新辦的自建產權用房和新辦的租賃用房且租期5年以上的養老機構;

連續六個月實際老年人入住率達50%以上;

具備醫用護理床且達到或超過總床位的50%;

具備必要的醫療、護理和康復服務設備;

能提供全天候護理服務;

醫療和護理人員與入住的老年人比例不低於1:5;

具備衛計部門核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應為醫療保險或長期護理險定點服務機構。

補貼標準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對新辦的自建產權用房且符合護理型養老機構條件的,每張床位累計給予10000元的壹次性建設補助;對租賃用房且租期5年以上的新辦養老機構,符合護理型養老機構條件的,每張護理型床位累計給予5000元的壹次性建設補貼。

工商登記,具有自建產權用房的養老機構,每張床位累計給予5000元的壹次性建設補貼;對租賃用房興辦或利用現有養老機構等設施改擴建的,社會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每張床位累計給予2500元的壹次性建設補貼。

護理型床位數的確定

取得護理院資質的,以養老機構核定床位數的100%核定護理型床位數;

取得護理站資質的,以養老機構核定床位數的90%核定為護理型床位數;

取得醫務室資質的,以養老機構核定床位數的80%核定為護理型床位數;

提供場地開設醫療機構的,以養老機構核定床位數的70%核定為護理型床位數。

補貼辦法

未享受過普通型床位建設補貼的養老機構,按核定的護理型床位數給予護理型床位壹次性建設補貼,其余床位按普通型床位壹次性建設補貼標準給予補貼。

應補貼金額=核定護理型床位數*護理型床位補貼標準+*普通型床位補貼標準

已享受過普通型床位建設補貼的養老機構,按核定的護理型床位數補差發放護理型床位壹次性建設補貼。

應補貼金額=核定護理型床位數*

養老機構綜合運營補貼

補貼條件

綜合運營補貼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取得養老機構設置的相關證件;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備案證書或工商營業執照;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

機構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入住老人檔案。包括入住服務合同、老年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緊急聯系人或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方式、個人基本健康信息和體檢報告等;

從與老年人簽訂入住服務合同的入住日期起計算,入住滿壹個月按月核算。不足壹個月的,不予計算。

年度內未發生消防安全、食物中毒及其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補貼標準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根據養老機構收住自理、介助、介護老人人數,基準運營補貼分別按每人每月80元、100元、120元的標準計算,工商登記的社會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按基準運營補貼標準的50%給予補助。

評定等級為壹級至五級的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在獲得養老機構的等級有效期內,以自然年為時間段,分別享受基準運營補貼的1.1倍、1.2倍、1.3倍、1.4倍、1.5倍。

對於公辦養老機構根據評定等級給予壹次性獎補,三級、四級、五級機構分別獎補10萬、20萬、30萬元。

為居住在本市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家庭養老床位照護的養老服務機構,符合家庭養老床位服務標準要求的,給予家庭養老床位運營補貼,介助、介護床位,分別按每人每月每床180元和240元的標準補貼。

醫療機構設置的養老機構符合條件的,同等享受養老機構運營補貼。

對產權銷售型、使用權轉讓型、押金租賃型等養老建設項目,不享受社會辦養老機構補貼政策。

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補貼

補貼範圍

由社會力量新建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

補貼標準

對2021年以後新建、改建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開辦投入運營半年以上,經驗收評估符合3A、4A、5A標準化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資質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壹次性獎補;經驗收評估達到《常州市街道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準》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按30萬元給予壹次性獎補。

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為《常州市居家養老援助服務實施意見》中的A類對象即無子女照顧的介助、介護低保老年人,無子女照顧60周歲市級以上勞模,70周歲歸國華僑,孤老、獨居老人及介助和介護的離休幹部,90周歲以上老年人等五類對象,開展居家上門援助服務,按服務每戶每年給予200元運營補貼。

四、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補貼

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

補貼對象

在常州市養老服務機構連續從事護理工作2年以上,並簽訂規範的用工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在職養老護理員。

補貼標準

對取得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五級、四級、三級、二級、壹級等五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護理人員,分別給予每人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的壹次性崗位補貼。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取得不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壹次性補貼實行就高享受原則,不重復補貼。獲得高壹級證書時,實行差額補貼。

從事養老護理員崗位入職獎補

補貼對象

持有高等院校、高職、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證書,在常州市區範圍的養老服務機構連續從事養老護理員崗位工作滿5年且繼續在養老護理員崗位工作的,並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繳納社會保險。

補貼標準

高等院校畢業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分別給予每人40000元、30000元、20000元的壹次性補貼。

對同時符合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和入職獎補政策的人員,壹次性補貼實行就高原則,不重復補貼。

五、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

全市自願參加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的公辦和民辦養老機構。

補貼標準

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包括養老機構責任險和養老機構財產綜合險,養老機構責任險保費依據上壹年度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數核定,養老機構財產綜合險保費根據實際參保的養老機構數量核定。補貼標準按照政府采購中標金額的三分之二給予補貼。

承接保險的機構確定

以政府購買服務招投標的方式,確定承接養老機構綜合保險的保險機構。

六、資金保障

養老機構壹次性建設補貼、運營補貼、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補貼,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由市區財政各半承擔,其他轄市區自行承擔。公辦養老機構壹次性獎補,除溧陽市外,其他轄市區由市級財政統籌上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補助資金承擔。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壹次性獎補,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由市、區財政各半承擔,其他轄市區自行承擔。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費,按政府采購中標金額,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由市級財政、市福彩公益金和養老機構自籌資金各按三分之壹比例承擔,其他轄市區自行承擔。

七、申報流程

01申請。

養老機構普通型床位建設補貼、護理型床位建設補貼、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補貼,每年8月底前,向所在地的轄市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各類補貼須要求提供詳細申請材料。養老機構綜合運營補貼,由各養老機構根據實際服務情況,進行每月網上申報,經第三方評估機構審核合格後給予發放。居家養老服務補貼,需提供機構登記證明或批準證明、機構簡介、規章制度、功能設施、服務記錄清單等材料。

02受理及審定。

主城區民政部門收到規範、齊全的申請材料後,對申報機構的基本情況進行審核和現場驗收,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並經區級財政復核後,上報市民政部門,市民政部門會同區民政部門聯合審定。其他轄市區由各地自行受理審定。

八、罰則

01申請機構和個人在申請補貼、接受核查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完備的數據、資料和憑證。弄虛作假、騙取補貼的,壹經查實,對已經撥付的補貼金予以追繳。

02對擅自改變養老服務機構的使用性質,或利用養老服務機構房產從事核準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的,對已經撥付的補貼金視情予以追繳,並終止其享受補貼的資格;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03養老服務機構不得截留從業人員補貼,經查證屬實的,對已經撥付的補貼資金予以追繳並暫停運營補貼發放。

04對以上違規行為的養老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列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並向社會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執行,《關於完善常州市養老服務項目補貼的通知》文件同時廢止。溧陽市、金壇區、武進區、常州經開區可參照本《通知》制定本地區補貼辦法。

  • 上一篇:餐飲配方的知識產權
  • 下一篇:成功首飛!全球首款大型四發無人機是哪家工廠制造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