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連最基本的知識產權都無法保護的話,在之後社會上會有更多抄襲作品出現,這不僅是對於原創者作品的壹種侮辱,對於她個人心血的壹種辜負,更是對於整個社會帶來了壹些不好的結果。
在很多年之前,抄襲的風氣其實比現在更為嚴重,但是由於當時的法律並不太健全,所以權益受到損害的人們沒有渠道去獲得相應的保障,人們更多的是忍氣吞聲,但是現在的社會風氣不壹樣了,現在社會出臺了很多相應的法律,而且是非常嚴格的,讓很多人沒有空子可鉆,這也是為什麽在最近幾年有很多人紛紛選擇出來公開道歉,在之前這樣的行為其實是人們不敢想象的,因為人們覺得被抄襲的人不敢說話,抄襲的人他更不敢說話,人們往往是心裏明白,但是沒有任何表現。
知識產權的保護在之後只會越來越得到重視,而且民法典出臺的相應法律中也有這些規定。可以看得出國家對於知識這個方面是非常重視的,因為國家也要培養更多的人才來為社會服務,如果說之後人們選擇抄襲的話,這對於整個社會來說其實不利於人們的創造,人們覺得只要能抄襲到壹些好的作品就好了,不在乎個人的能力,不在乎個人的創造力,這樣的風氣是不值得提倡的。
現在的影視作品魚龍混雜,質量上良莠不齊,國家也要加強管控;當然了作為壹名編劇,作為壹名導演來說,更應該清楚自己所拍攝的作品的價值或者是說它的正當性。我想沒有誰能夠舍得自己的作品被別人抄襲,這是對自己壹種最大的侮辱,對自己所付出的時間和精力的壹種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