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法辦理過戶登記,即買受人無法取得車位所有權。車位、車庫權屬按合同約定確定。車庫車位如果是通過出售、加成等方式取得的,所有權屬於業主。車庫出租的,所有權歸開發商,業主享有使用權;
2.確定出售、贈與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屬於所有權人的,車庫車位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也應當進行物權登記。專有權利轉讓時,車庫車位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不壹定隨建築物所有權壹起轉讓,必須單獨轉讓或不單獨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97條。
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導致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標的物的,依照其規定。
第598條
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文件的義務,並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
第599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相關單證和資料。
第六百條出賣具有知識產權的標的物的,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屬於買受人,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601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限的,出賣人可以在交付期限內的任何時間交付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