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延軍,男,漢族,1964年4月生於北京市。中國武術六段、國家壹級武術裁判、教練員、少林八法門第十代主要傳人。現任北京市第十三屆運動會賽風賽紀監督員、北京市武協監事、石景山區武協副主席、北京市律師協會太極拳隊教練等職。在北京武術界具有壹定社會影響力。
陳延軍1995年考取國家律師資格,1996年從事律師工作。現任北京市法學會體育法學與奧林匹克法律事務研究會首屆會員、北京市律師協會文化娛樂與體育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包銀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精通體育法、影視、房地產、公司、合同、法律顧問等業務。著有《影視法律實務》,是北京律師界資深律師。
陳延軍自幼喜武,15歲拜師於少林八法門第九代掌門人、北京市武協少林八法研究會會長任啟文老師。學習並掌握了王宗嶽太極拳、少林八法拳、十二路彈腿、嶽氏連拳、燕形拳、五虎拳、黑虎拳、明潭拳等。習練的兵器有王宗嶽太極劍、五虎斷門刀、龍鳳劍、羅家槍、趙家棍內夾棒、少林八法雙刀、護手鉤、竇家鉤、春秋大刀、雙頭蛇、九節虎尾鞭,雙手護身叉、青龍戟等。陳延軍深得師父真傳,全面系統地繼承了少林八法門武功,並積極參與北京市武術比賽並取得好成績。2007年被收錄於《北京市武術運動協會檔案》壹書。2009年參加北京市全民健身日萬人太極拳表演破吉尼斯世界紀錄等大型武術活動。成為少林八法門第十代代表人物。
陳延軍將“武術、法律”二者有機結合,並運用到工作實踐中。曾在涉及中國武術界的壹起影響較大的“姓名權、名譽權” 的“武術拳種的源流說”糾紛案件中,以有理有據的辯論,最後取得二審勝訴。成為中國武術史上壹起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