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川渝市場監管壹體化合作提出了明確具體的措施。壹是推進基礎設施壹體化。從構建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構建應急系統聯動協同、構建專家庫資源***建***管、構建項目實施互助發展等4個方面,對省局基礎設施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充分體現出市場監管四川特色。二是推動重點區域協作***進。從助推做強成德眉資同城化發展、深化毗鄰地區合作、支持縣域集成改革試點等3個方面明確了省局對推進毗鄰區域、成德眉資等重點區域發展的工作思路,並提出具體工作要求。三是聚焦重點領域率先突破。進壹步厘清思路,從打造壹流營商環境、築牢安全監管底線、推動高質量發展和品牌建設、維護市場秩序穩定、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用、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等6個方面,提升壹體化合作能力水平,切實推動川渝市場監管壹體化合作向更高層次、更深維度、更廣領域拓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四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防止汙染和其他公害,並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衛生、公***安全的需要。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中合理確定城市、鎮的發展規模、步驟和建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