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主要包括(D)
A.? 專利權
B.? 商標權
C.? 著作權
D.? 以上都是
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識產品,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著作權和鄰接權。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相關主體依法對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2、專利權。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壹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實施權;
3、商標權。即商標註冊人或權利繼受人在法定期限內對註冊商標依法享有的各種權利;
4、商業秘密權。即民事主體對屬於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5、植物新品種權。即完成育種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授權的品種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權;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享有的專有權;
7、商號權。即商事主體對商號在壹定地域範圍內依法享有的獨占使用權。
知識產權保護已成為國際經濟秩序的戰略制高點,並成為各國激烈競爭的焦點之壹。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鮮明特點:
1、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傳統的知識產權制度面臨挑戰,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在不斷擴大;
2、某些發達國家近年來極力推行專利審查的國際化,提出打破專利審查的地域限制,建立世界專利,即少數幾個國家負責專利審查,並授予專利權,其它國家承認其審查結果;
3、知識產權已納入世界貿易組織管轄的範圍。知識產權已成為國際貿易中的前沿陣地,隨著關稅的逐步減讓直至取消,知識產權保護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將更加突出;
4、以美國、日本為代表的發達國家,紛紛調整和制定其面向新世紀的知識產權戰略,並將其納入國家經濟、科技發展的總體戰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