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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的是什麽部門

打假屬於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督局以及公安局等,打假主要表現為政府打假、為消費者打假和為企業打假。

偽劣商品生產者、銷售者以非法牟利為目的,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是制販假行為,打假是壹項全社會的系統工程,打假是伴隨制販假而生的,消費者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對假冒偽劣的識別能力,聯合壹切社會力量對制販假者予以嚴厲打擊。

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處理方法有:

1、假冒偽劣產品銷售出去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可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申請賠償,以造成的損失為賠償基礎。如果是食品的,可以要求十倍的購買價格賠償。

2、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單位,工商部門可以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並將產品銷毀。

3、假冒偽劣產品銷售金額較大的,可依照生產銷售假冒商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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