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告顯示, 985院校的老師人均年薪達81215元,高職院校人均年薪為49698元。就上面的數據看來,如果只靠工資的話,高校老師的收入實際上也不算什麽。
那麽是有其它壹些“額外收入”啰?
其實這部分收入也並不是大家想不到的,壹些大學教授作為其研究領域的技術權威、學術權威,是有諸如技術評審費、專業書籍出版的稿酬之類的收入的。當然,根據領域及專業度不同,這方面的收入也略有不同。
普通民眾真正想不到的高校老師高收入來源,其實在這個地方——
國家近幾年在大力鼓勵創新創業、並且十分註重創新成果的有效轉化,所以相繼出臺了壹系列的措施助力實現產學研結合及其成果的轉化。
很多做科研的大學老師不僅在學校任教,還可能同時是某企業的老總,又或者在某些企業從事研發工作。
他們自己在校外利用企業的資源研發前沿的技術,將成果又帶回大學進行教學。在為企業帶來高額的利潤同時,又提高了教學的質量、帶動了技術的進步,他們獲得較高的收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比如,當年武漢大學的教授張廷壁研發了卟啉鐵工業化生產的工藝後,以技術入股獲得了紅桃K集團10%的股份,在十多年前就實現了個人資產過億!
另外,國家有壹些科研項目的研究經費也是非常高的,壹些高新科技項目如芯片開發,或者物理類做量子或材料的研究經費也通常是幾十上百萬。
有能力的老師完全可以申請科研項目進行研發、再把研究成果運用到實際生產中進行轉化。那麽,作為實際的研發人自然是可以***享其收益的。
另外對於壹些工科學院的老師,還有壹個方面也非常賺錢——那就是我們常見常見的科研成果之壹:專利!
基本上在科研過程中,研發出的新技術,都會作為專利去申請。獲權之後,將其實施、轉讓或者許可也能獲取高額的利潤。
如今年三月,復旦大學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用於腫瘤免疫治療的IDO抑制劑許可給美國HUYA(滬亞)公司。根據協議,滬亞將采用裏程碑付款方式支付累計約6500萬美金。
近日教育部、科技部***同發布《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若幹意見》中,也明確提出這部分收益應該全部留歸學校所有。
而作為直接研發人員的高校老師,從中獲得獎勵也是理所當然的。比如,2015年4月向全社會征集意見的《職務發明條例草案》裏面,就提出了將專利收益至少5%作為研發人員的獎勵的條款。
部分地方政府也頒布了相應的獎勵措施。如:2016年7月6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出臺的《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促進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的實施意見》中就規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按不低於70%的比例劃歸成果完成人及其團隊所有,……”
如今,大家已經接受了歌星、影星高收入和企業高管年薪百萬的事實,卻不能接受高校教師也可以有高收入,這件事情確實值得思考。
我們壹直在講中國是制造大國,政府也壹直致力於將我國的經濟從傳統低技術勞動密集型轉型為高技術高附加值型經濟。但如果不尊重科技創新的基礎——人才,這個目標又怎麽能實現呢?
大家壹直都在說中國留不住人才,中國人沒有創新。而高校老師的收入提高,恰恰是社會需要人才的表現。如果連高校老師收入高這個事實都不能接受,那又何必抱怨中國沒有創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