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的政治體系中,總統沒有實權。根據法律規定,德國總統是德國的國家元首,可以在國內外代表德國,在外交、行政、立法、司法、軍事等諸多領域擁有最高權力。比如外交上,總統可以代表德國與外國締結條約;在行政上,總統可以推薦和任命或罷免總理;在立法上,總統可以解散議會等等。
基本上世界上的主流總統都擁有德國總統所擁有的權力。然而,德國總統的這些權力只是壹種形式上的體現。在實際行使這些權力的過程中,德國總統會受到很多限制。
德國總統沒有實權的原因。
德國總統之所以沒有實權,主要源於德國的政治體制。德國是典型的議會民主制,是西方主流的政治制度,最大的特點就是議會至上。在德國,聯邦參議院不僅是立法機關,也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不僅法律需要議會制定,就連政府的領導班子也是由議會選舉產生的。
大選,政黨靠選票說話,競爭參議院席位。只要任何壹個政黨在議會中占有多數席位,那麽這個政黨就可以成為執政黨,從而執掌政府,獲得國家的行政權。其中,執政黨領袖將出任總理壹職,由他組建和領導的內閣是聯邦政府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