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200分。出書問題!

200分。出書問題!

壹本書是如何誕生的?它需要經過多少制作過程?本單元將根據完成壹本書所需步驟的前後順序,逐壹為您剖析。

壹本書之所以稱得上「書」,勢必經過兩大制作步驟的結合。就如同壹部功能完整的電腦,它必須同時擁有「軟體設施」與「硬體設施」才能動作,才能發揮出功能。書的制作過程概分為「編輯作業」、「印制作業」兩大步驟,其中編輯作業可比擬為電腦的「軟體設施」,而印制作業相當於「硬體設施」。本單元先就堪稱軟體設施的編輯作業加以概述。

編輯作業可概括分成文字編輯(簡稱文編)與美術編輯(簡稱美編)兩大作業,兩者之間的關系密不可分,必須相輔相成方能順利完成整個編輯作業。編輯作業不外乎「資料收集、撰稿或翻譯作業」、「順稿作業」、「確定文案」、「打字、校對作業」、「內文圖片的完成作業」、「電腦排版作業」、「完稿作業」等七大步驟及單成壹項的「封面設計」。

壹、資料收集、撰稿或翻譯作業

不論是出版(公司)社或個人,若想出版壹本書,首先必須確定該書的出版方向與性質,然後再依此方向、性質,積極搜集各方面的相關資料,作為撰稿時的參考。另外也有約請專業作家寫稿,或直接向國外出版社購買已出版的圖書翻譯版權。

在此必須特別提醒註意的事是,不管由文字編輯人員撰稿也好,或由作者親自動筆撰文也罷,在資料的參考、利用方面,必須格外小心謹慎,應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權(如抄襲、瓢竊等),尤其需要轉載、摘錄、引述別人文章或圖片時,壹定要事先取得該著作物的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

屬於自我創作撰稿的作品,文編人員或作者在動筆撰稿之前,應事先規劃好出版方向與內容性質,接著據此定出前後順序的篇章或基本的編輯大綱(翻譯國外圖書則無此必要),然後依篇章或編輯大綱逐壹完成文稿內容。通常壹本書的內容字數,少者幾萬字,多者十幾萬字甚至數十萬字之譜。

二、順稿作業

文稿的撰寫工作或翻譯工作完成後,匯整交給主編或總編,再由主編或總編根據內容性質,指派適當的文編人員進行順稿作業。

過去,不論是文編或作者,撰稿工作幾乎都是手寫在專用稿紙上,即使個人電腦已如此普及的今天,仍有不少人還是比較習慣手寫文稿的方法。不過,隨著時代的進步,相信不久的將來,這些用手寫文稿的人,發現電腦撰稿的方便性之後,勢必會壹改以前的落伍方法。

順稿又叫修稿,如果是采傳統的稿紙寫稿,當然直接就在稿紙上進行增刪、修訂等順稿工作;若是利用電腦撰稿,文稿內容當然全部儲存在磁片或光碟裏,文編人員可以在電腦螢幕上進行順稿作業,也可以先把內容文字列印出來,修改完畢後,再利用電腦進行文字資料的修正。

三、確定文案

文編人員在順稿的同時,需將每壹篇章節段落清楚區分開來,最後依照前後順序排好篇章節段,壹本書的內容終告確定,此壹工作就叫「確定文案」。

四、打字、校對作業

文稿經過順稿程序進而確定文案後,接下去分別進行兩大作業進行,壹是內文的打字,二是插圖的繪制或照片拍攝作業。打字作業比較單純,若為手寫稿則交給電腦打字人員進行打字工作,打完字後交由文字編輯校對,然後交回打字人員修改。如果文稿是利用電腦撰寫的話,則可將磁片交給文編人員或列印出來先進行校稿作業。

五、內文圖片的完成作業

當確定文案之後,除了內文的打字、校對作業外,同時進行內文圖片(圖案或照片)的完成作業,圖案的繪制或照片的拍攝通常都是由美術編輯負責。圖片具有諸多不同的功能,有時是為了加強某壹段內文於讀者的印象,有些是為了補篇幅(或頁數)的不足,也有單純只是為了讓版面看起來更加活潑、生動而已。 (待續。。。)

TOP

Part 2/2

六、電腦排版作業

打字人員打好字交由文編完成文字的校對後,美編即接手直接利用電腦進行排版作業,完成所需版面、大小標題、確定頁數以及安置圖案、照片等作業。排版作業進行同時,預留圖片或照片擺放的位置空間,然後由美編先作第壹次的校對工作,看看整體版面的安排是否適當?標題用字、圖片的設計跟安插是否完善、美觀?

七、完稿排版作業

傳統的編輯排版都是采人工作業,現在則幾乎全都是利用電腦排版的e化作業。當美編完成排版作業並做過壹校後,便將圖片送交分色廠,依事先所預留圖片尺寸大小分色(黑白圖片責免),然後交給美編完成圖片安置作業。此壹階段作業便稱為「完稿排版」。

八、完稿制作

美編將圖片安到預留的圖片位置上去之後,交由文編進行校對,同時附上圖說。校對工作壹般至少會做到三校。當第三校工作結束後,美編再接手完成最後階段的「標色工作」。至此美編的工作終告結束,有些作者或出版公司為求慎重,會再做壹次的校對工作(四校)。至此,編輯作業便算完成,接下去便發給制版廠進行「制版印刷」等印制作業。

、封面的設計

每壹本書不管大小、厚薄都需要封面。傳統的封面設計工作,幾乎都是由文編負責文字(書名、附屬標題等)部分,美編負責圖案(繪圖、照片)及設計。封面設計可概略分成以下四個流程:

1、圖文發稿:編輯部門(文編、美編、作者)根據內容先商討出書名,並想出適當的附標題;在此同時,美編人員也依內容進行彩色圖案的描繪或照片的拍攝。

2、設計草圖:美編人員根據編輯部門所提的具體方案,設計出封面草圖供編輯部門校對,然後發還設計者修正(修稿)。

3、草圖定稿:編輯部門認為草圖整體上完全合乎要求,不需再做任何修正時,即可進入定稿的階段。

4、彩圖收稿:封面的設計工作完成第三階段之後便進入尾聲,剩下的只是將彩色圖案或彩色照片收集整理便大功告成。

以上所述的四個封面設計流程,過去都是利用手工來完成,但目前幾乎都已將此項煩雜的工作交由電腦來做,利用電腦設計封面,不僅省時、省力而且省錢,堪稱壹舉多得。

從撰稿、打字、校對到美編完稿等所謂的編輯工作,亦即壹般專業上所稱的「印前作業」(制版前之制作過程),因電腦功能的大幅度提升,已鮮少見到仍采人工雙手作業的情形。

5.不可不懂的相關法律

隨著國人知識水準的提升,政府相關部門的大力宣傳與呼籲,加上法律條文的修正與執法單位的雷厲風行,「智慧財產權」的觀念業已深植人心,大多數的國人在有關「知識、智慧作品」的利用上,都已了解必須取得他人的同意才行。

不過,絕對大多數的人而言,所謂的「著作權法」究竟是何物?要如何註意方可避免觸犯法律?根據筆者這幾年的實際經歷與接觸,有許多人因為自己對「著作權法」的壹知半解而誤蹈法律,其中不乏所謂的「高知識份子」。

要避免侵犯到別人的著作權,有壹個簡單易行的原則,就是「當您需要利用到別人的著作時,不論是文字或是圖片,也不管是引用或是摘錄,您都必須知會對方並取得對方的同意與授權」。如果您能恪守此壹原則,相信侵犯別人著作權的機率應可幾近於零。

至於在編輯工作的進行過程中,不管您扮演的是哪壹個角色(出版社老板、編輯人員或作者),以下所載的著作權法相關條文最好要弄懂。

近年來隨著「著作權法」的大幅度修訂,引發了層出不窮的著作權相關糾紛,為了避免糾紛的發生,筆者在此誠懇呼籲,雇用人與受雇人、出資人與受聘人之間,彼此都能拿出誠意,事先簽訂契約,把彼此的權利義務詳載清楚,以避免日後引法不必要的糾紛。

*第11條: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

*第12條: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第21條:著作人格權專屬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

  • 上一篇:德陽山河律師事務所
  • 下一篇:動畫知識產權的保護方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