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計算機電子取證技術手段為辦案服務,日益受到司法人員的重視。目前的偵查實踐中,在計算機電子證據的取證過程中,需要考慮的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壹) 計算機電子證據的收集主體。鑒於電子證據易於刪改和隱蔽性強的特點,對其進行收集必須由國家司法機關認可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而非任何人員(包括壹般辦案人員)都可進行。這裏的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專業技術部門中能勝任具體案件辦理、具有相關電子知識和電子技術的人員。
(二)電子證據收集的取證權力。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部門有權檢查、復制和調取與案件有關的壹切資料,從而為傳統的偵查取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但對於計算機取證過程中所采用的壹些取證方式和實施的壹些取證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需要有相應的授權和許可,還應該盡快明確。
(三)電子證據的證明力。壹般講,與案件事實存在著直接的、內在聯系的證據,其證明效力較強;反之,則較弱。由於計算機證據容易被偽造、篡改,而且被偽造、篡改後不留痕跡,再加上計算機證據由於人為的原因或環境和技術條件的影響容易出錯,故習慣將計算機證據歸入間接證據。從目前的偵查取證來看,計算機取證也是處在輔助取證的地位,主要的作用是獲取與案件相關的線索,起輔助證明作用。
(四)取證原則。1.取證過程合法原則。這壹原則要求計算機取證過程必須按照法律的規定公開進行,從而得到真實且具有證明效力的證據。2.冗余備份原則。即對於含有計算機證據的介質至少制作兩個副本,原始介質應存放在專門的證據室由專人保管,復制品可以用於計算機取證人員進行證據的提取和分析。3.嚴格管理過程原則。含有計算機證據介質的移交、保管、開封、拆卸的過程必須由偵查人員、犯罪嫌疑人(或委托見證人)和技術人員***同完成,每壹個環節都必須檢查真實性和完整性,並制作詳細的筆錄,由上述行為人***同簽名。4. 環境安全原則。該原則是指存儲計算機證據的介質應遠離高磁場、高溫、灰塵、積壓、潮濕、腐蝕性化學試劑等。在包裝計算機設備和元器件時盡量使用紙袋等不易產生靜電的材料,以防止靜電消磁。環境安全的原則還要求防止人為地損毀數據。
目前我國電子證據取證工作無論是技術、人們的意識還是執行部門的操作規程都存在壹定的困難:(壹)沒有對計算機取證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在調取計算機數據過程中,往往是憑借偵查人員或技術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和個人經驗進行,而這樣容易導致越權取證的發生。此外,在取證實施過程中隨意性太大,可能會遺漏壹些重要檢查事項。(二)缺乏用於電子取證的專業工具。目前,在調取電子證據時所使用的工具,缺乏國家機關相應的專業資格認證,技術上還缺乏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證據取證工具。(三)系統、數據解密問題。在實際工作中,會遇到因為獲取不到系統口令、文件密碼而無法進入相關系統、打開可疑數據文件的情況,從而導致偵查線索斷失。
隨著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計算機取證將成為偵查取證工作的重點環節。加強和提高對偵查工作中計算機取證問題的認識和重視,逐步建立和完善計算機取證體系,才能保證今後偵查取證工作的順利開展:(壹)制定符合法律、法規的計算機取證規程。計算機證據的采集和鑒別不僅技術含量高,而且往往涉及壹些法律上還沒有明確規定的問題。所以,充分認識計算機取證所隱藏的風險,盡快明確相關的法律問題,制定相應的計算機取證規程,才能在今後的司法實踐中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二)加強對偵查人員和技術人員的相關培訓。加強對計算機證據以及取證過程所涉及的法律問題的研究,提高認識,不斷嘗試和總結適用於計算機電子取證的方法和技術,學習使用通用的數據恢復工具和加密、解密、信息隱藏工具。(三)加強對電子證據取證工具的專業機構技術認證。目前,技術上還缺乏經過專業機構認證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證據取證工具。通過引入相關的計算機取證工具,降低取證操作的復雜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