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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的選拔要求

(壹)選拔原則

1、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原則。重點選拔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的中青年高層次人才,特別要註重選拔有突出貢獻的具有良好發展潛質的青年人才。

2、應用基礎研究與技術創新並重的原則。註重選拔有重大理論突破的中青年高層次人才,特別要註重選拔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並產生顯著經濟效益的中青年高層次人才。

3、區域、行業、產業、學科均衡發展的原則。選拔的培養對象結構要與我省區域發展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經濟增長方式相壹致、與世界科技發展同頻***振。

4、統分結合的原則。註重“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與各地、各部門實施的人才工程的有機結合,已實施人才工程的地方和部門所推薦的“333工程”培養對象人選,壹般應從本地本部門實施的人才工程對象中遴選產生。

(二)選拔對象

全省各類組織中從事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或從事技術開發、推廣應用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重點選拔在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效農業等產業和電子信息、機電壹體化、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的中青年高層次人才。

(三)選拔方法

成立“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專家委員會,負責培養對象推薦人選的評選工作。第壹、二層次培養對象的選拔工作由省人才辦組織實施,第三層次培養對象的選拔工作由各市人才辦或省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培養對象確定後,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學家由省委、省政府頒發證書,300名中青年領軍人才和3000名科學技術帶頭人由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頒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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