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惡意挖角本身是壹種不正當的競爭手段,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此均有明確限制規定。對手的不正常競爭與惡意挖角,是企業在商業機密、自主創新及知識產權保護上面臨的最大威脅和困境。惡意挖角不僅造成企業在關鍵技術和人才的流失,還會使內部人力資源環境遭到破壞,企業如果不重視這個問題,不及時采取對策,競爭對手惡 意挖角的動作會愈來愈大,情況會愈來愈糟糕。
造成企業間不正當競爭的外部主要原因壹是企業經營環境不規範,企業缺乏經營倫理,法律意識淡薄 ,二是企業從業人員缺乏職場倫理、職業素養不足所致。但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被挖企業的企業文化尚未深植人心,從而缺乏凝聚力;企業風險防範意識較弱,管理者沒有危機觀念,企業風險管理控制能力不足等內部原因。
對於挖角企業而言,惡意挖角、泄漏商業機密不僅傷害被挖企業,最終會傷害到挖角企業自己。因為挖角本身的風險極大,先不說會惹上的法律風險,就說今天能被妳挖走的人,幾乎也都不是什麽善茬或能人,明天也許很容易就會被他人挖去。在我們的十多年的勞資管理經驗裏,挖角失敗的企業案例幾乎比比皆是。
對於因挖角而跳槽的人而言,妳的風險會更大。這是因為挖角企業本身就不壹定是壹個規範的企業,或許根本就沒有發展能力,沒有讓人才順利成長的機制與環境,更沒有能力培養自己的人才。它對人才的需要只是短暫的,而且。當發現妳不能發揮或者不能適應他的企業時,妳的下場就可想而知了。再說了,幾乎所有企業的內部員工都不會對外來人才有好感的,尤其是發現妳是老板高薪挖過來時,妳就等著受罪吧。
對於被挖角的企業而言,必須立即采取行動,具體可以分短期、長期措施進行應對:
壹、最現行的辦法是給惡意挖角企業發壹封“律師函”,告知或告誡他違反競業限制法律的不正當競爭手段會引發的法律後果,嚴重的幹脆直接采取法律手段。但律師函最好請懂行、有相當經驗的專家設計。
二、短期的辦法是制訂內部員工“離職管理辦法”,加強內部離職管理與控制,設置離職門監及離職責任,規範離職管理流程。
三、規範勞動合同管理,在勞動合同中增加“競業限制”的相關條款。
四、增強風險意識,規範保密管理。建立密級管理體系,對內部文件、產品、辦公設施(主要指電腦)加強控制,對關鍵技術崗位簽訂《保密協議書》,明確保密責任。
五、加強員工職業道德培訓與教育,提升員工職業化素養與水平,降低“被挖角”的概率。
六、規範內部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打造優勢企業文化,致力於提升企業的凝聚力。
幾句忠告:人本來無所謂忠誠,忠誠是因為背叛的籌碼不夠、機會不成熟。所以,站在管理的角度,我們不要指望相信某壹個人,而要相信妳的制度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