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網新聞來源:德金彼得發布時間:2017-1-22 14:19:35。
首先,本發明:
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1.發明是壹種新的技術方案;
技術方案是指利用自然規律解決人類生產生活中某壹具體技術問題的具體思路,是利用自然規律和自然力使其產生壹定效果的方案。該技術方案壹般由幾個技術特征組成。例如,產品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形狀、結構、部件、材料、器具、設備和裝置等。方法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工藝、步驟、流程、時間、溫度、壓力、使用的設備和工具等。各種技術特征之間的相互關系也是技術特征。
2.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
產品發明包括所有由人創造的物體所做出的發明。
方法發明包括壹切利用自然規律的方法,可分為制造方法和操作方法兩種,如在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檢驗方法或產品使用方法上做出的發明。
受專利法保護的發明也可以是對現有產品或方法的改進。絕大多數發明是對現有技術的改進,如某些技術特征的新組合和某些技術特征的新選擇。只要這些組合或選擇產生了新的技術效果,就是可以受專利保護的發明。
二、實用新型: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與發明的相似之處在於,實用新型也必須是技術方案,而不是抽象的概念或理論表述。實用新型與發明的區別在於,第壹,實用新型僅限於具有壹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方法,如生產方法、試驗方法、處理方法、應用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如藥品、化學品、水泥等。第二,實用新型的創造性不算太高,但很實用。
第三,設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顏色或者其組合所作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四、三者的區別:
1.從定義層面;
壹、從專利法實施細則對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定義來看,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新的實用技術方案。可見,發明比實用新型能保護更多的主體,實用新型專利只能保護結構方面(包括層結構),不能保護方法和材料,而發明專利除了結構方面還可以保護方法和材料。
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都涉及到產品的形狀。兩者的區別在於,實用新型是技術方案,其涉及的形狀是從產品的技術效果和功能上考慮的;外觀設計是壹種設計方案,它涉及的造型是從產品美學的角度考慮的。外觀設計是關於產品外觀的裝飾性或藝術性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或立體造型或兩者的結合。
2.從專利申請審查的角度看;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摘要、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只需提交請求書和相關圖片或照片即可。
另外,發明專利的申請需要進行實質審查,即可專利性審查,相對嚴格,而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只是形式審查,不涉及可專利性審查。也就是說,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只要文件沒有錯(明顯錯),就會被授予。
3.從審查周期;
從審查周期來看,發明專利申請審查周期長,3、5年正常,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審查時間短,快則幾個月,慢則壹年左右。
4.從專利權的穩定性來看;
從專利權的穩定性來看,發明是經過實質審查的,所以壹旦取得專利權,其權利相對穩定,不易被宣告無效,而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不經過實質審查,即使取得專利權,其權利也很不穩定,容易被宣告無效。
5.以專利保護為基礎;
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範圍以申請中的“權利要求”為準。申請中的附圖和描述可用於解釋權利要求。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範圍以申請中註明的圖片或者照片所反映的外觀設計專利的產品為準。
6.從保護期來看;
從保護期限來看,發明的保護期限為20年,而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
(卓壹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