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移概念是20世紀60年代提出,對這壹問題的研究至今方興未艾,從早期的技術傳播理論到現今技術轉移理論、政策和戰略的研究,國內外學者從不同角度揭示了技術轉移的豐富內涵,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隨著國際技術轉移的加速發展,國際上的壹些學者(主要是西方學者)從不同角度和不同層面對國際技術轉讓的成因和機制提出了若幹理論。這些理論之間雖然缺乏有機聯系,但具有構造國際技術轉移獨立體系的趨勢。目前,這壹領域的理論研究還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仍處於初創發展階段。 1. 技術轉移的若幹理論 1.1 技術差距論。 世界各國之間的技術差距是國際技術轉移的前提條件,世界各國技術差距存在二類情況:壹類是發達國家之間的技術差距。另壹類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技術差距。 技術差距雖然包括上述兩類,但主要是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差距。技術差距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壹切差距的集中表現。前者技術先進、資本密集,在國際分工中處於有利地位。後者技術落後,勞動、資源密集,在國際分工中處於不利地位。 技術差距論者不僅認為技術差距是國際技術轉移的前提,而且認為技術存在二元結構。自從劉易斯提出世界經濟存在二元結構以後,邁依耶認為技術存在二元結構。發達國家是技術“中心”,發展中國家是技術的“邊緣”。技術由“中心”向“邊緣”轉移。二元技術結構形成的技術差距,成為國際技術轉移的前提。 韓國學者金泳鎬近年提出“邊緣”技術雙重差距理論,即“技術轉移差距”與“技術積累差距”。“技術轉移差距”是指“中心”與“邊緣”在技術發展階段或技術體系方面存在的差距,表現為由“中心”轉讓的技術與“邊緣”所需的技術不相適應。“技術積累差距”是指“邊緣”由於技術人員、技術工人的質與量都不足,難以與“中心”轉讓的技術結合。技術雙重差距論不僅指國家之間,同壹國不同地區也存在這種差距。這種理論對技術差距作了進壹步的分析和概括,使人們認識到,壹項技術轉移的成效,取決於雙方的條件。而不僅是取決於供方。 以美國克魯格曼為代表在1979年提出了技術轉移的壹般均衡論,這種理論成為保持差距的根據,他把資源配置,世界收入分配與技術統壹起來考察。他認為技術在發達國家不斷創新,新技術首先在發達國家以創新產品的形式生產出來,發達國家的創新產品包含較高的價格,因而發達國家勞動力的工資率較高。當創新產品變為成熟產品,該技術即由發達國家轉移到發展中國家生產,發展中國家由於獲得技術轉移,使福利水平提高。技術轉移處於這樣壹種均衡結構,在這個均衡結構中,兩類國家的相對工資不變,保持壹定的差額,其差額對發達國家有利;貿易型式不變,即發達國家總是生產和出口創新產品,發展中國家總是生產和出口成熟產品,二者福利均有提高。 在這樣的均衡結構中,技術創新使資本的邊際產出率提高,從而吸引資本流入;技術轉移引起的資本流動,使新產品能在較低的資源成本下生產,使世界生產要素發生更有效率的配置,各個要素市場都達到均衡狀態。這樣,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就要經常保持壹定的技術差距,發達國家不間斷的技術創新,不僅是維持其競爭地位的需要,更是維持其福利水平不下降的必要條件。如果發達國家創新速度下降或技術轉移的進程加快,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工資差距就會縮小,並導致福利水平下降,從而對發達國家不利。 1.2 技術轉移選擇論 早期技術轉移理論的代表人物曼斯菲爾德(美國)從跨國公司的利益出發,提出了對外直接投資與技術轉移的選擇理論。他認為,企業在生產要素供給能夠得到滿足,出口又能獲得最大利益的條件下,壹般傾向於選擇直接投資。因為這種選擇有利於控制技術專有權,在國際上保持技術優勢和壟斷。企業直接投資遇到障礙時,才會選擇技術轉移,比如國外市場容量太小,無法實現投資收益的最大化,或者對方缺乏接受直接投資的必要條件等。把對外直接投資與技術轉移看成是相互替代的選擇。 美國經濟學家鄧寧則把對外直接投資、國際貿易、技術轉移三者有機地統壹起來,通過建立國際生產選擇模型來分析國際技術轉移發生的機制。他認為,企業在國外擁有區位優勢、又能控制技術專有權在國外進行生產的條件下,壹般選擇對外直接投資;企業在區位因素吸引力不大的情況下,傾向於選擇出口貿易;企業在內部交易市場不具備壹定規模,區位優勢又不明顯時,才選擇技術轉移。美國經濟學家凱夫在上述選擇論的基礎上,總結了跨國公司在對外直接投資和技術轉移之間進行選擇的種種因素。凱夫認為技術轉移機制就是商品交易的均衡機制,並以此說明選擇技術轉移的必然性。技術轉移的客體是無形資產,如專利、商標、設計、經營管理經驗與技能等,擁有這些技術的企業,由於技術市場的不確定性和該市場的競爭結構,不能控制某壹市場,只能進行技術轉移,使該項技術的價值得到實現。國際技術貿易正是在這樣的條件下發生的:即擁有專有權的企業在短時期內不可能利用它所發現的全部新技術制造新產品,並獲取盈利,各種約束條件限制了企業的投資選擇。只能通過技術轉移使其技術的價值得到實現。 日本的齋藤優從企業利用新技術謀取最大利益出發,把商品輸出、對外直接投資、技術轉移三者聯系起來考察,認為三者是按壹定的周期循環的。擁有新技術的企業首先運用新技術生產新產品出口,該產品在出口過程中,隨著市場的不斷擴大,利益率也逐步提高;當該產品運用當地的生產要素也能生產出來時,利益率下降,企業便由出口商品轉為直接投資,使利益率回升。由於當地生產和銷售,提高了當地運用該技術進行生產的水平,能仿制該產品投入市場,企業直接投資的利益率由上升變為下降,企業又由直接投資轉向技術轉移,以提高技術的收益率。齋藤優把企業謀利和商品輸出、直接投資、技術轉移有機地結合起來,從周期論的角度解釋了形成技術轉移的機制。 此外,齋藤優還在他的專著《技術轉移論》提出了“NR關系假說”。他認為壹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及其對外經濟活動,受該國國民需求N(Needs)與該國的資源R(Resources)關系的制約。需求與資源的關系即NR關系。為了滿足N,需要R,即手段、技術、資本、勞動力、原材料等與之相適應。如果R不足以滿足N,就形成“瓶頸”,必須設法解決,否則就會阻礙經濟發展。 NR關系不相適應正是國際技術轉移的原因。NR關系不相適應,促進技術革新。因為新技術能夠節約資本、勞動,節約原材料甚至發現新的原材料,從而彌補R的不足,使R適應N。新技術出現後,原有技術就可以轉讓給其他國家或地區。發達國家之間,各自不可能擁有壹切所需要的技術,要從對方引進所需要的技術,或者研究開發某種技術的成本較高,也需要對方轉讓技術。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或它們相互之間都會產生技術轉移,因為有不同N、需要不同的R與之對應。原有NR不相適應的關系得到協調後,又會產生新的瓶頸,NR關系出現新的不相適應,促進了新壹輪技術革新和技術轉移。世界經濟就在這種不相適應到互相適應到新的不相適應的循環中發展。 齋藤優的NR關系論比較客觀解釋了國際技術轉移產生的原因及形成的機制。 1.3 技術轉移內部化理論 技術轉移內部化理論化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國學者巴克利、卡森和加拿大學者拉格曼。他們原來是用內部化理論分析跨國公司內部市場結構的,後來他們又運用內部化理論研究跨國公司內部的商品交易和技術轉移。 拉格曼在跨國公司內部化分析的基礎上,建立了壹個“出口——直接投資——技術轉移”三者之間選擇的統壹模式。他認為,在這三種方式中,對外直接投資對企業最有利。因為采取對外直接投資方式,能使跨國公司持續進行研究和開發及其成果——專有知識內部化,技術控制在跨國公司子公司內部,這樣就使企業在世界範圍內利用其技術優勢,維持其壟斷地位而獲得最大利潤。而出口產品會遇到種種壁壘的阻礙,專利制度的不完善會使企業技術和產品有被抄襲和仿制的風險。因此,采取技術在內部轉讓的方式,才能繞開市場的不完全性(即不完全競爭),保持技術的專有權,為公司牟取利潤的最大化。 卡森進壹步分析技術轉移內部化機制。他認為有兩種產業的內部化動力最強:壹是具有規模收益遞增的工業、或資本集約型工業;壹是信息產業(他指所有的知識產業)。他認為信息的研究與發展耗時長、費用大,知識產業在壹定時間內具有自然壟斷的性質,能給所有者帶來壟斷收入,產生內部化的要求,同時,買方的不確定性以及技術被仿制的風險,也產生了內部化的要求。信息實行內部化以後,局外人無法接觸,從而保證了信息所有者的壟斷利益。 卡森具體分析了促進信息內部化的因素:(1)專利制度不完善促進信息內部化。現行專利制度只保護技術信息,而不包括其他有經濟價值的信息,如營銷和管理技術等。這些信息的專有權不夠安全。(2)技術轉移的外部市場條件,如受讓方不願按信息價值付款,也使信息專有者不能將技術轉移出去。(3)技術轉移容易發生泄漏效應,信息內部化使技術的研究與發展避免了這種風險。 這種完全為跨國公司利益服務的理論不利於國際技術轉移的發展。 1.4 技術從屬論與適用技術論 如果說技術差距論、技術轉移選擇論以及技術轉移內部化理論主要是從發達國家的角度提出來的話,那麽,技術從屬論與技術適用論則主要是從發展中國家的角度提出來的。 技術從屬論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比昂契克和貝托索斯。他們認為,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存在支配與從屬、掠奪與被掠奪的關系。技術轉移實質是發達國家維持對發展中國家的支配地位的壹種手段。因此技術從屬論者主張建立符合國際經濟新秩序的“國際科學新秩序”,發展中國家應建立“科技自主體制”,互相之間要在“自助”的基礎上實行“互助”,采取***同行動,加強與發達國家談判的實力地位;廢除專利制度,因為科學技術是屬於人類的財富,而專利制度與此相違背,它維護了科學技術的壟斷;停止技術引進,切斷支配與從屬關系的紐帶。即使需要引進技術,也必須實行叫“非壹攬子化”,把技術從與資本、支配權相結合的體制中分離出來再引進,同時強調從多數國家引進技術,以削弱技術的支配力量;要求發達國家承擔技術協作義務,等等。 “適用技術論”是針對技術從屬論而提出來的壹種理論。適用技術論者認為,技術是在壹個國家的社會體系、價值體系、技術體系與自然條件的相互關系中產生、轉移以及被利用,適用技術就是能夠適應社會的環境條件並能以正確的方式來滿足該社會的有效需求的技術。發展中國家所需要的技術,發達國家不壹定擁有該項技術,或者發達國家的先進技術對發展中國家不壹定適用。因此,他們認為,國際技術協作不能僅僅依靠技術轉移,更主要的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同開發適用於發展中國家的技術。 梯度論是適用技術論的壹種具體提法。梯度論者認為由於經濟發展不平衡,以致形成技術的若幹梯度,技術轉移應該梯度依次推進,即所謂“梯度式轉移”。對於梯度的劃分,各不相同。有人提出三個梯度的劃分,即尖端技術、中間技術、基礎技術(或傳統技術),並且認為發展中國家在技術上屬於第三梯度(基礎技術),因此發展中國家只能引進中間技術甚至是基礎技術。有的梯度論者甚至認為,發達國家的技術轉移是跳躍式轉移,而發展中國家只能是“梯度式轉移”。但也有的梯度論者主張發展中國家既可以實行技術跳躍式轉移又可以實行梯度式轉移,即所謂混合式轉移。 2. 技術轉移與國家相關政策 技術轉移的理論研究中較成熟的理論有拉格曼、巴克利、卡森為代表的技術轉移內部化理論和比克、貝托索斯等的技術從屬論,前者主張技術轉移的非公開化,認為只有技術轉移內部,即在跨國公司母子公司間轉讓技術,才能獲得最大的利潤和防止技術信息的“泄漏效應”,反映到政策上即傾向於轉移內部化;後者認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存在支配與從屬、掠奪與破掠奪的關系,把技術轉移看作是發達國家用以維持其對發展中國家支配地位的手段,因此,主張通過政策和措施來改變發展中國家在技術上依附發達國家的從屬關系,甚至提出了“廢除專利制度”等過偏激的口號。與發達國家相比,發展中國家技術相對落後,如何選擇本國適宜的技術轉移模式來推進技術轉移,成為當前技術轉移的壹個引人註目的研究方向,技術轉移戰略正確與否,決定了技術轉移的成敗,技術轉移發展的方向問題,即技術轉移戰略成為研究的重點。技術轉移戰略大體上可分下述三種戰略:1.延長技術生命周期戰略;2.擴大技術效用戰略;3.找出路戰略。但在各個國家戰略實施中往往是三種戰略並存。 技術轉移關系到壹個國家的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經濟的增長,涉及到巨大財力、物力和人力,也涉及到法律、政治和國家安全、對重要發明創造的壟斷、外匯收支平衡、稅收經濟發展戰略和產業發展戰略以及商品出口的沖擊等問題,世界各國政府都制定了相應的政策,這不僅僅是經濟上的原因,而且還有政治及軍事上的原因。就技術轉移而言,進行技術轉移可以達到下述目的:獲取高額的技術轉讓費,延長技術生命周期;壹些發達國家將本國已處於成熟期的技術轉移到還需要這種技術的國家或地區,讓其繼續發揮作用,以延長利用該技術獲取利潤的期限,擴大技術效益;某些國家在技術問世之時即轉讓,目的是為了因其新而索取高價和迅速占領市場,短期內收回成本,以作新的投資開發之用;找出路戰略,當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將全部研究開發成果投入生產,或各種條件限制了企業的投資選擇,即通過技術轉移,使其價值得以實現;或某些技術在本國或因資源條件不足或因成本過高,壹時難以轉化為生產力,避免在技術更新時代被淘汰而轉移。對於接受國來講,進行技術轉移的目的在於:獲取因采用新技術而促進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的收益;節約研究開發投資;減少研究開發投資風險;獲取因技術變更所帶來的社會、價值觀念進步的收益。 由於各國的社會制度和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各國實行的轉移政策也不同,在同壹國家的不同歷史時期的轉移政策也會有很大的差異和變化。發達國家主要是通過投資法、工業產權法、外匯管制法和反壟斷法等對向外技術轉移加以管理和控制,他們以安全為借口嚴格限制對外國的技術轉移,在技術輸出方面,除受限制和約束防止發生飛標效應、保持優先對先進技術壟斷地位以外,政府壹般采取鼓勵的政策。發展中國家對技術轉移的鼓勵政策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1.通過提供種種優惠條件引進國外先進技術。這些優惠條件包括:1).以市場或其他資源換取技術。2).支付較高的轉移費,使供方得到更多的利潤。3).對國外科技人員給予優厚的待遇。4).制定專門法規給予特別優惠等等。2.通過提供種種便利條件鼓勵發達國家直接投資,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以此來引進先進技術。3.建立知識產權等各種適用制度,並設立專門機構,鼓勵技術轉讓與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輸出方主要實行保護政策,接受方主要實行鼓勵政策。既是輸出國又是接受國的國家,同時實行這兩方面的政策。當然這兩方面的政策是互相聯系和互相促進的。在實行這兩方面政策過程中,各個國家都有所側重。實行正確的轉移政策,就能夠最大限度地利用世界上的先進科學技術成果,使本國資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和運用,從而促進本國的科技與經濟的發展。正確的政策,如工業、貿易政策,鼓勵提高國際競爭力,為其迅速發展提供動力,不僅改善經濟環境,又刺激技術活力。在本國技術發展過程中,外國技術起了重要的作用,由於吸收消化了引進技術而提高了自己的科技能力,逐步增強了自己研制開發能力,並能較快取代作為最初技術轉讓基礎的國外技術能力。如果實行錯誤的技術轉讓政策,將會蒙受巨大的損失,使本國的科技不能得到應有的發展,甚至擴大與其他國家的差距,在國際上處於不利地位。 對發展中國家來講,在積極引進國外技術的同時,選擇適應技術,既適合該社會的環境和條件,並能最有效的解決其問題需要的技術,迅速增強本國的技術開發能力,這幾方面都是相當重要的。發展中國家科技在總體上落後於外國,不少企業至今還在援用多少年前就有的傳統的技術。國外的許多技術從科技發展史上講雖然並不是高新技術,但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卻還是新的,而且非常適用,引進之後,仍然能取得非常可觀的經濟及社會效益。引進非高新而適用的技術比較容易見效,有了成果也比較容易推廣普及,因此,從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看,引進非高新而適用的技術也是更好地引進高新技術的必然要求和不可或缺的壹個重要條件。國際技術轉移實踐表明,技術轉移對技術進步具有促進作用。這主要表現在,首先,國際技術轉移是實現經濟振興和縮小技術差距的有效途徑。目前世界上科技成果存量的絕大部分為發達國家擁有,而且近99%的研究開發投資是在發達國家進行的。由於梯度理論和技術轉移的互利性特點,發展中國家應特別註意引進先進適用技術,充分利用國際上已有的成果,並加以吸收和創新,以促進本國經濟發展。但是也必須同時看到,高新技術在經濟增長中所起的作用遠在非高新技術之上,如不註意引進高新技術發展中國家就會“總是步人後塵,經濟就只能永遠受制於人,更不可能縮短差距”。此外,對於發展中國家而言,他們的企業家精神素質決定著技術轉移的水平,企業家精神素質越高,奮鬥精神越強,創新意識越濃,企業家精神越普及,對現代化的追求越迫切,商業道德水準越高,其成功的動力便越足。反之,企業家的精神素質越低,因循守舊,安貧樂道,渙散懶惰,甚至道德水準低下,便越將持久地陷於低水平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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