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階段課程通常比較寬泛,只有進入第二階段攻讀學士文憑和碩士文憑時才能真正開始專業化定向。在法國,法律專業的這第壹個"真正"的大學文憑需修完三年高等學業課程後才能獲得。這專業學位文憑對至少學過兩年法律的外國留學生開放。
法律學士的教學大綱上有商法、社會法、國際法、民法和行政法。這個階段的學業還不算太專業化(某些職業學士文憑除外,例如,納爾波納大學的"法律與葡萄產業管理"職業學士文憑或裏昂第二大學的"法律與農業及農業食品企業管理"職業學士文憑),但從學士以後的碩士階段則變得更為專業化,屆時得選定專業方向。因為,法律專業碩士階段可以在普通學科碩士文憑和選科碩士文憑之間選擇。
普通法律碩士文憑設立學校有:埃克斯-馬賽第三大學、阿爾圖瓦大學、尚貝裏大學、巴黎第十二大學、留尼汪大學、聖艾蒂安大學、斯特拉斯堡大學。
其它可以修讀專科碩士學位的專業有:歐洲法、企業法、歐洲法與比較法、稅法、法國法、西班牙法、歐洲法與西班牙法、國際法、法國與德國國際法、公證法、私法、歐洲私法、公法、歐洲公法、專門公法、歐洲比較商業國際法。
私法碩士文憑的可選專業有:司法職業、司法職業與德國法、司法職業與企業法、司法職業與犯罪學、國際商法、歐盟法、企業法、商業法、商業法與德國法、商業法與遺產法、法國與英國法、法國法與德國法、國際法、公證法、歐洲國際法、社會法、犯罪學等。
公法碩士文憑的可選專業有:公***行政管理、行政管理職業、歐洲與國際職業、歐盟法、國際法與歐盟法、國際公法、國內法、商業公法、基本公法、普通公法、普通公法與公***行政、政治學,此外還有教會法碩士文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