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打假律師調查後發現,各類假拉菲紅酒的消費市場主要集中在經濟中等發達的城市。從場所來看,“名牌”的“XX拉菲”主要集中在KTV、酒吧,而偽造商標的純假酒則集中在會所等高檔消費場所。
至於後面提到的法國法拉·斯拉菲,妳可以去網上查壹下。這是壹個不折不扣的山寨品牌,旁邊是拉菲,其實在法國並不存在。2010年7月,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東莞金莊涉嫌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最終查明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銷售的“法拉沙菲特”、“金色雷米·馬丁”為假冒法國幹紅葡萄酒,並出具了《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工商檢辦[2010]第100號)。同時,東莞市工商局查明,東莞金莊提及的法國法拉斯-拉斐爾有限公司、法國雷米·馬丁國際集團金莊酒業有限公司的授權並不存在;上述兩家公司均由東莞金莊法定代表人莊榮昌在香港註冊。法國相關機構也證實,上述兩家公司並不存在。所謂的法拉沙菲和金色雷米·馬丁,都是東關金莊地下經營的“法國名酒”。
所以兩者沒有聯系,壹個是真正的大牌紅酒,壹個是和名牌並列的山寨貨。至於區別,看名字就知道了。法國法拉沙菲特沒有價值,因為它根本不是法國產的紅酒,質量大家應該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