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法國專利授權的條件?

法國專利授權的條件?

1、具有新穎性(《知識產權法典》第L611-11條、第L611-13條)

即不屬於申請日(包括優先權日)前以任何形式為公眾所知的現有技術,但在申請日(包括優先權日)前6個月內由於明顯濫用與申請人的關系或者為了在符合《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規定的國際展覽會上展覽而公開的,不影響新穎性。

為了避免申請被異議或者陷入不必要的糾紛,申請人應在提交申請前對現有專利進行檢索。可用的檢索途徑包括:

● 法國專利數據庫(Base Brevets):可以檢索1902年以來的法國已公開的專利申請、1978年以來歐洲專利局專利申請和世界知識產權局PCT專利申請,以及1993年以來的補充保護證書申請。

● 法國工業產權官方公報(Bulletins officiels de la PI ):可檢索最新的法國專利申請和註冊專利變更。

● 歐洲專利局數據庫(Espacenet):可以檢索檢索19世紀以來95個以上國家超過9500萬份專利文件信息。

2、具有創造性(《知識產權法典》第L611-14條)

如果壹項發明對於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不是顯而易見從現有技術中產生的,該發明即具有創造性。

3、具有實用性(《知識產權法典》第L611-15條)

壹項發明如果可以在工業或農業中被制造或使用,即被視為具有實用性。

4、屬於技術發明

  • 上一篇:什麽是電力局綜合考試?
  • 下一篇:佛山周邊工業實力不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