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人民和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學士學位,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院校取得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根據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法學本科專業是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法學類下的“法學”,其學科代碼為0301,具體包括法學、知識產權、監獄學、信用風險管理與法律防控、國際經濟貿易規則、司法警察學、社區矯正七個專業。
此外,取得第二法學學士學位、法學碩士學位、法學碩士學位、法學博士學位或者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等非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獲得第二個法學學士學位或輔修法學雙學位:
壹、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學士學位和學位後,可在教育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認證第二學士學位法學專業,符合“法學”專業要求。
二、取得法學雙學位者,法學專業者,取得法學學士學位和法學學士學位,符合“法學”專業要求;法學專業為輔修的,其法學專業輔修學位在教育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薛鑫)上無法查詢或認證。com),不符合“法學”專業的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壹)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被吊銷的;
(四)被給予兩年不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的;
(五)因嚴重失信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治療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壹的人員已辦理註冊手續的,註冊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