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和國司法部依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等,及《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法考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和國司法部公布。通過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壹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被評為“最具含金量的十大職業資格證書”,也是法律行業的“最具含金量的證書”,也是行業的入門必備證書。
2002年—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時代,簡稱“司考時代”,官方文件稱為“國家司法考試”,簡稱為“司法考試”和“司考”,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四類職業需要通過該考試。
2018年開始,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時代,簡稱“法考時代”,官方文件稱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簡稱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法考”。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申請律師執業、公證員執業和初次擔任法律類仲裁員,以及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應當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考試科目和考試形式
司考時代考試科目為:試卷壹、試卷二、試卷三、試卷四;壹、二、三卷考客觀選擇題,試卷四考主觀題。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各卷考試時長均為180分鐘。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試卷壹、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壹:綜合知識。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法考時代考試科目為:客觀卷壹、客觀卷二、主觀題卷。
客觀題考試實行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計算機鼠標或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作答。
客觀題考試***兩卷。分為試卷壹、試卷二,每張試卷100道試題,分值為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為300分。具體考查科目為:
試卷壹:法治思想、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主觀題試卷考試時間240分鐘。
主觀題考試為壹卷,實行計算機化考試。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等題型,分值為180分。具體考查科目為:
法治思想、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主觀題考試設置選作題的,應試人員可選擇其壹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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