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正當防衛的概念 根據刑法第20條的規定,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保護國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正當防衛的本質是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處理與正當防衛有關的壹切問題時,都要把握這壹核心內容。正當防衛的客觀特征是,在合法權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采取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正當防衛的主觀特征是,在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情況下,意圖保護合法權益。
從正當防衛的本質及其特征可以看出,正當防衛完全不符合犯罪構成:其客觀行為雖然造成了壹定損害,但屬於保護合法權益的行為,並不是對社會有危害的行為;其造成的壹定損害是刑法所允許的,並沒有侵犯刑法所保護的合法權益;其主觀上雖然是有意識地進行防衛的,但完全沒有刑法上的故意與過失。因此,正當防衛不僅不是犯罪,而且是有益於國家、社會與公民個人的行為;不僅不負刑事責任,而且應受到社會的贊譽。
刑法規定正當防衛制度,具有重要意義。正當防衛制度不僅體現了專門機關與人民群眾相結合的司法路線,而且體現了對合法權益的保護精神;不僅有利於制止不法侵害,而且有利於預防不法侵害;不僅有利於鼓勵和保護公民與不法侵害作鬥爭的積極性與自覺性,而且有利於樹立和培養社會主義道德風尚。
二、正當防衛的條件 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道義上的義務,對於人民警察等負有制止不法侵害職責的人員來說,還是法律上的義務。但權利的行使也必須符合壹定條件,公民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否則就會造成新的不法侵害。
因此,實施正當防衛必須符合壹定條件。 (壹)必須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行為 正當防衛是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的行為,理所當然以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為前提。
因此,現實的不法侵害,是正當防衛的起因條件。 “不法侵害”的“不法”與違法是等同概念。
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其他違法行為,但又不是泛指壹切違法犯罪行為。首先,不法侵害包括犯罪行為與其他違法行為。
因為犯罪行為與其他違法行為都是侵犯合法權益的行為,而合法權益都是受法律保護的,沒有理由禁止公民對其他違法行為進行正當防衛;公民在面臨其他違法行為時,事實上也可能需要進行正當防衛;有些行為是犯罪行為還是違法行為壹時難以區分,將不法侵害限制在犯罪行為,就不利於公民行使正當防衛權;刑法使用了“不法”壹詞,而沒有使用“犯罪”概念,表明對其他違法行為可以進行防衛。其次,並非對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可以進行防衛,只是對那些具有進攻性、破壞性、緊迫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當防衛可以減輕或者避免危害結果的情況下,才宜進行正當防衛。
例如,假冒註冊商標罪、重婚罪、賄賂罪等雖然是犯罪行為,卻不能對之進行正當防衛。 不法侵害不限於故意不法侵害,對於過失不法侵害,特別是過於自信的過失不法侵害,符合其他條件的,也可以進行正當防衛;不法侵害不限於作為的不法侵害,對於不作為的不法侵害,如果只能由不作為人履行義務,需要進行正當防衛的,也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不法侵害應是主客觀相統壹的不法侵害,即達到法定年齡、具有辨認控制能力的人在罪過或過錯心理支配下實施的不法侵害。對於沒有達到法定年齡、不具有辨認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人的侵害,不能實施正當防衛。
刑法理論壹般認為,對沒有達到法定年齡、不具有辨認控制能力的人的侵害,在不知道行為人的身份及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進行反擊的,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但是,這與違法性的本質與根據是否矛盾,還需要進壹步研究。
不法侵害應是人的不法侵害。在野生動物侵害合法權益時,理當可以進行反擊,不存在正當防衛問題;在飼主唆使其飼養的動物侵害他人的情況下,動物是飼主進行不法侵害的工具,將該動物打死打傷的,事實上是使用給不法侵害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方法,進行正當防衛。
問題是有飼主的動物自發侵害他人時,打死打傷該動物的行為是否正當防衛?這便是所謂對物防衛問題。肯定說認為,只要是對合法權益的侵害,就可以評價為不法侵害,可以進行不法侵害。
否定說認為,法是人類***同體的規範,對動物、自然現象不能進行不法評價,故對物防衛不是正當防衛。我們持否定說。
在有飼主的動物自發侵害合法權益的情況下,不存在正當防衛,但可以成立緊急避險。如果不得已打傷打死該動物的,則是通過給飼主財產造成損害的方法保護合法權益的,屬於緊急避險。
不法侵害必須是現實存在的,如果並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為人誤認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進行所謂防衛的,屬於假想防衛。假想防衛不是正當防衛,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有過失,且刑法規定為過失犯罪的,就按過失犯罪處理;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沒有過失,則按意外事件處理。
至於故意針對合法行為進行“反擊”的,則不是假想防衛,而是故意違法犯罪行為。 (二)不法侵害必須正在進行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2.法律知識的手抄報樣版
1、在馬路上要靠邊走,走在中間會妨礙車輛的通行,還有被撞的危險。
2、走路時,不要邊走邊玩,也不要邊走邊看書。
3、如果是幾個人壹道走,要排好隊靠邊走,隊伍應豎排,不要橫著走,以免妨礙別人走路。
4、不要在馬路上打鬧、遊戲、滑旱冰,容易出危險。
5、下雨天特別要註意前後的車輛,最好穿黃色的雨衣、雨鞋、雨傘等雨具,以引起駕駛員的註意。打雨傘時,雨傘不要擋住視線。更不能把雨傘當作對攻的玩具,以免刺傷人。
6、未滿12歲的兒童不能在馬路上騎車。
二、乘坐汽車時應註意的安全
1、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頭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這樣會汙染環境,還會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車輛,發生危險。
3、在車上不要到處亂跑,以防汽車剎車時,撞到硬物上。
4、上下車時要從右邊,因為左邊可能有車開過來。
5、下車時,先要確定後邊沒有車子來,才可以下車。
三、放學或雙休日,選擇活動場所活動時,應註意的問題
1、應到沒有車輛通行的場地如公園、廣場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築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離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進河裏。
4、不要到小河塘裏去遊泳。
5、不要在馬路上玩耍,既危險,又會妨礙交通。
四、過馬路時應註意的安全
1、過馬路時要註意觀察交通信號燈的變化。紅燈亮時,不能過
馬路;綠燈亮時,也要看清左右確實沒有車來,才可以過馬
路;如果馬路過了壹半時,信號變了,要趕快過馬路。
2、有時紅燈亮的時候,汽車還在離路口很遠的地方,這時也不
能過馬路。因為看起來車離得很遠,可是,壹眨眼的功夫,
它就會開到妳的跟前。
3、路口壹般不止有壹個信號燈,應該看哪壹處的呢?應該看要
穿過的馬路對面的那盞信號燈。
4、出巷子口或綠化叢時,不要突然跑過去,因為可能會有車子
正好路過。
5、不要圖省事,從隔離護欄下、斑馬線以外的馬路上過馬路。
明智的創制者也並不從制訂良好的法律本身關手,而是事先要考察壹下,他要崐為之而立法的那些人民是否適宜於接受那些法律。
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林 肯
壹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的違法行為更嚴重。因為這些違法行為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了。——英培根《論司法》
刑罰的威懾力不在於刑罰的嚴酷性,而在於其不可避免性。——貝卡利亞
3.關於法律的知識,或手抄報
法律基礎知識教學大綱(試行) 壹、課程性質與任務 法律基礎知識是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必修的壹門德育課程,旨在對學生進行有關法律基礎知識的教育。
其主要任務是使學牛了解和掌握與自己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基本知識,增強法律意識,樹立法制觀念,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不僅做到自覺守法、依法辦事,而且還能積極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成為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公民。 二、課程教學總體目標 1.教育學生了解憲法、行政法、民法、經濟法、刑法、訴訟法中與學生關系密切的有關基礎知識,初步做到知法、懂法。
2.指導學生提高對有關法律問題的理解能力,對是與非的分析判斷能力,以及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維護權益、依法問違法行為作鬥爭的實踐能力。 3.培養學生樹立法制觀念,增強適應依法治國所必需的法律意識,提高思想政治素質。
三、教學內容及具體教學目標和要求 法律基礎知識課介紹 通過教學,使學生了解法律基礎知識課的主要內容和學習方法,懂得學習法律基礎知識的重要意義,激發學生學習這門課程的熱情。 (壹)憲法 。
教學目標 通過教學,使學生明確憲法的特征,了解我國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了解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體系;努力做到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 教學要求 認知 1.了解:我國的國家性質和政權組織形式;人權的涵義;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體系。
2.識記:我國憲法關於治國方略的規定;我國的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 3.理解: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國家保障我國公民的基本人權. 運用 1.舉例說明:列舉實例表明我國公民基本權利的廣泛性。
2.分析判斷:根據實例分析判斷依法治國是我國的 *** 原則。 教學內容 1.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 (1)規定國家根本制度與基本國策 (2)規定和保障墓本人權 我國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確認。
我國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保障。 (3)規範國家權力的運行 行使國家權力的國家機構體系。
國家機關的相互關系。 2.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治國方式的重大轉變。
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核心。 (二)行政法 教學日標 通過教學,使學生了解我國行政機關的構成及行政機關管理國家的基本方式;明確行政違法的構成要件,掌握行政處罰的有關知識,提高遵守行政法規、依法監督行政的自覺性。
教學要求 認知 1.了解:行政主體的範圍,行政機關管理國家的墓本方式;行政許可的涵義;行政處罰的基本程序;行政違法的構成要件。 2.識記:行政處罰的設定權;行政違法的特征。
3.理解: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使行政權。 運用 1.舉例說明:通過實例區分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
2.分析判斷:根據實例分析判斷行政機關的行為是否合法. 教學內容 1.行政機關是國家實施行政管理的機關 (1)行政與行政法 (2)我國的行政機關體系 中央人民 *** 和地方人民 *** 。 (3)行政法律關系及其要素 行政法律關系;行政管理關系和行政監督關系。
行政法律關系的要素:主體、客體、內容。 2.行政機關管理國家的基本方式 (1)通過抽象行政行為規範和調整社會事務 抽象行政行為的插義。
抽象行政行為的形式。 (2)通過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維護行政管理秩序 具體行政行為的特征。
具體行政行為的種類。 (3)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 行政許可的涵義和種類。
行政處罰的種類、設定權、處罰程序。 3.制裁行政違法,維護社會秩序 (1)行政地違法及其特征 行政違法的涵義。
行政違法的特征。 (2).行政違法的制裁 行政違法制裁的涵義。
行政法律責任。 (三1民法 教學目標 通過教學,使學生了解我國民法的基本內容,理解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明確民事主體所享有的主要民事權利;自覺依法進行民事活動,提高保護自身民事合法權益的能力. 教學要求 認識 1.了解:民法調整的對象;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2.識記:法人應當具備的條件;民事權利的主要內容;合同的訂立程序;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的條件。 3.理解:我國民法的摹本原則;民事行為能力分類的意義;合同擔保的形式和作用. 運用 1.舉例說明:現實生活中違反平等原則的現象;結合生活實際,指出侵犯公民、法人人身權利的行為主要有哪些,怎樣運用民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合同擔保的運用。
2.分析判斷:根據實例,區分承擔民事責任的具體方式。 3.實踐體驗: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模擬合同簽訂;收集有關資料,結合個人學習體會,說明公民合法財產受到侵犯如何尋求民事司法救濟。
教學內容 1.民法的墓本原則 (1)民法的涵義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2)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 平等原則 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原則。
保護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權益的原則。 遵守法律和國家政策原則。
維護社會公***利益原則。 2.民事主體 (1)自然人 自然人的涵義,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監護。 (2)法人 法人應具備的條件。
法人的分類。 法定代表人。
3.民事權利 (1)民事權利的主要內容 物權及其種類。 債權及其種類;合同的訂立、履行、擔保。
知識產權及其種類。 人身權及其種類。
(2)取得民事權利的途徑 民事法律。
4.法律手抄報內容
ShenMeShiFaZhi “法制”壹詞,我國古已有之。
然而,直到現代,人們對於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還是各有不同。其壹,廣義的法制,認為法制即法律制 度。
詳細來說,是指掌握政權的社會集團按照自己的意誌、通過國家政權建立起來的法律和制度。其二,狹義的法制,是指壹切社會關系的參加 者嚴格地、平等地執行和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原則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壹個多層次的概念,它不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實施和法律 監督等壹系列活動和過程。 法 制 教 育 FaZhiJiaoYu 加強民主與法制教育是新時期思想政治教育的壹項重要,艱巨的任務。
自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法制 教育,越來越顯示出它在思想政治工作實踐中的重要位置。首先從穩定局勢看,需要深入普法,進行法制教育。
當前,我們全國各地政治形勢 、經濟形勢是穩定的,社會治安也是基本穩定的,這是主流,是必須充分肯定的。 青 少 年 法 律 常 識 QingShaoNianFaLvChangShi 最近校園暴力、違法的事件頻傳,主要的原因之壹就是同學們忽視犯罪行為的嚴重性,或者對法律了解太少。
在日常生活中,妳認為沒有 什麽大不了的事,其實已經觸犯了法律。雖然我們還未成年,但是萬壹不小心觸犯了法律,還是會受到《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懲罰。
因此,為 了防範於未然,我們壹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以免不小心誤觸法律,遺憾終生。 壹.竊盜罪 所謂竊盜罪,就是指偷東西。
在沒經過主人的同意下,隨便取走他人的財物,包括錢和物品。 二.恐嚇取財罪 就是用不當的手法,包括:恐嚇、威脅、暴力等,向別的同學借錢不還或強索金錢。
三.強盜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險性的東西,威脅同學,使他不敢反抗,然後強行奪取身上的財物。 四.傷害罪 因為打架造成別人身體上、健康上的傷害,依據受傷程度可細分為:普通傷害罪、重傷罪、普通傷害罪。
五.施打、吸用 *** 品 所謂的 *** 品就是指毒品,因為錯誤的使用 *** 品,會影響身體的健康,因此,除了在醫院由醫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 *** 品都 是違法的行為。另外,雖然本身沒有吸毒,但若有販賣 *** 品,也是犯法的行為。
六.賭博罪 同學們在學校玩耍時,不論是用金錢或是物品當籌碼,都不可以玩賭博性的玩具或遊戲。除了不可以從事賭博性的行為外,也不可以提供 別人從事賭博的工具或環境,否則就算妳沒有玩,妳還是犯了法。
七.毀壞公物罪 不論在學校或是公***場合,只要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是給大家***同使用的東西,就是公***物品。同學應該小心使用並愛惜公物,不可 以隨便破壞、毀損或丟掉公物。
5.幫我找壹些關於勞動和法制的知識和圖片
勞動法(labour law),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總稱。
其內容主要包括:勞動者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勞動就業方針政策及錄用職工的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與解除程序的規定;集體合同的簽訂與執行辦法;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制度;勞動報酬制度;勞動衛生和安全技術規程;女職工與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辦法;職業培訓制度;社會保險與福利制度;勞動爭議的解決程序;對執行勞動法的監督、檢查制度以及違反勞動法的法律責任等。此外,還包括工會參加協調勞動關系的職權的規定。
以上內容,在有些國家是以各種單行法規的形式出現的,在有些國家是以勞動法典的形式頒布的。勞動法是整個法律體系中壹個重要的、獨立的法律部門。
《勞動法》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而制定頒布的法律。從狹義上講,我國《勞動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屆人大通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從廣義上講,《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的法律法規,以及調整與勞動關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勞動法》作為維護人權、體現人本關懷的壹項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稱為第二憲法。作為壹名普通的公民或工人或許壹輩子都不會接觸到刑法、訴訟法等,但《勞動法》卻關系到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我們無時無刻不在《勞動法》的保護和約束之中。
不管是普通工人還是其他勞動進,我們應該清楚《勞動法》賦予我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履行義務,維護權利。我們每個人不可能也沒有必要成為勞動法律專家,但了解基本的《勞動法》知識是必要的、經濟的和有效的 勞動法類 1.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 1994年7月5日頒布 2.失業保險條例 1999年1月22日頒布 3.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2000年頒布 4.中華人民***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1992年4月3日頒布 5.中華人民***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1996年8月29日頒布 6.中華人民***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 2000年10月31日頒布 7.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1999年頒布 8.中華人民***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頒布 9.中華人民***和國工會法 1992年4月3日頒布 10.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全文) 2002年頒布 11.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1982年頒布 12.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13.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的規定 1996年頒布 14.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 1994年10月22日頒布 15.關於印發《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的通知 1994年頒布 16.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 1993年4月12日頒布 17.關於頒發《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的通知 1994年頒布 18.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 1994年12月3日頒布 19.中華人民***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1953年01月26日頒布 20.中華人民***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 1993年6月11日頒布 21.關於〈勞動法〉若幹條文的說明 1994年頒布 22.工傷保險條例 2003年4月16日頒布 23.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 24.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2003年5月19日頒布 25.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1994年頒布 26.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 1996年頒布 27.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 1996年頒布 28.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 29.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1988年6月28日頒布 30.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 31.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2001年4月21日頒布 32.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1990年3月22日頒布 33.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34.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 ) 35.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 1982年頒布 36.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 1996年頒布 37.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38.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 1994年頒布 39.工傷認定辦法 2003年9月18日頒布 40.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 2003年9月18日頒布 41.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壹次性賠償辦法 2003年9月18日頒布 42.小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實施指南 2003年9月30日頒布 43.生產力促進中心管理辦法 2003年12月15日頒布 44.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004年1月13日頒布 45.集體合同規定 2003年12月30日頒布 46.最低工資規定 2003年12月30日頒布 47.電力安全生產監管辦法 2004年3月9日頒布 48.商務部關於印發《外派勞務培訓管理辦法》的通知 2004年2月16日頒布 49.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 2004年8月16日頒布 50.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 2004年10月20日頒布 51.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2004年11月1日頒布 52.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28日頒布 5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2005年1月10日頒布 54.水土保持重點工程農民投勞管理暫行規定 2004年12月29日頒布 55.國有煤礦瓦斯治理安全監察規定 2005年1月6日頒布 56.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 2005年7月27日頒布 57.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登記管理規則 2005年8月31日頒布 58.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2005年9月14日頒布 59.煤礦安全培訓監督檢查辦法(試行) 2005年9月26日頒布 60.煤礦。
6.交通法規常識
(壹)單項選擇題
1.上海市每年無違法、無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日為:?
A. 1月5日?
B.5月25日?
C.3月15日?
D.9月15日
答案:B?
2.按照國家規定需要實習的機動車駕駛人員,在實習駕駛期內,駕駛的車輛應當:?
A.在停車時懸掛實習車示意牌?
B.在車輛上懸掛實習車示意牌?
C.在民警檢查時出示實習車示意牌?
D.可以不懸掛實習車示意牌
答案:B?
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正案規定在交通主幹道路的路口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駕駛機動車強行越過停車線行駛,危及交通安全的行為是:
A.可以下不為例?
B.駕駛人的偶然過失?
C.絕對禁止的行為?
D.因有急事,可以諒解的
答案:C?
4.《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正案規定的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行為,其交通信號是指:?
A.車道燈信號、指揮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
B.紅色指揮燈信號、紅色箭頭燈信號、交通警察停止手勢信號?
C.紅燈、黃燈、綠燈?
D.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
答案:B?
5.《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正案規定駕駛人遇紅燈信號時,繼續越過停車線行駛的行為是:?
A.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行為?
B.由於判斷失誤,剎車不及的行為?
C.駕駛技術生疏,操作失當的行為?
D.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行為
答案:A?
(二) 判斷題
1. 節日期間允許行人、非機動車上高架道路參觀、遊覽、行駛。
答案:錯誤
2.高架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需要變換車道的,在不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可連續變換兩條車道。
答案:錯誤?
3.高架道路上行駛的車輛不得任意變換車道。
答案:正確?
4.高架道路車道分為快速車道和慢速車道。在道路暢通狀況下,車輛應當按車道所示速度標記行駛。
答案:正確?
7.(法律常識)想知道二手房交易雙方分別需要繳納哪些稅費
二手房交易稅費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稅務部門向賣方征收交易所產生的差價獲得的收入。
各類稅收***有8種,包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附加稅、地方附加稅、契稅。其中,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稅,合計稅率為5.55%;對居民個人轉讓普通住宅的,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為房屋買賣成交價的0. 15‰;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普通住宅的契稅為2%,高檔商品房契稅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