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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風險分為幾類

壹、合同訂立中的法律風險1、未對合同對方資質進行審查,未對合同對方信用進行審查。2、未按內部順序履行簽訂手續。3、合同先履行後簽訂,先簽章後填寫合同內容等,合同未標註簽訂之日合同章加蓋不符合規定影響合同效力。4、合同上載明的當事人名稱與實際簽章不符。5、合同未載明簽訂日期。6、需辦理備案、公證的合同未料理相關手續。7、對內容尚具有不確定性的合同蓋章。8、擅自調整已審批合同的內容。9、合同文本不當。

二、合同內容上的法律風險1、主要條款不完備。2、存在導致合同無效的或可撤銷的條款:如合同或局部條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不合格;代理人逾越權限;意思表示不真實;顯失公平。3、責任限制條款不合理。4、仲裁條款規定不符合要求。5、合同雙方/各方責任等條款約定不清晰。6、知識產權歸屬不明確或有利於公司利益。7、代理範圍/權限不明。8、未約定保密、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知識產權、不可抗力等條款。9、特殊類型合同文本不當。如設備推銷合同設備/器材/資料的歸屬不明、交易衍生費用分擔不明、知識產權歸屬不明;技術轉讓合同使用期限、使用範圍約定不明確、技術後續改進的效果歸屬不明;工程建設合同未對施工過程中的報批、彌補等事宜做出明確約定;通信設施租賃合同對通信設施租賃期間設備的維護/維修/升級約定不明;商標許可合同的商標授權期限不明;專利轉讓/許可合同的專利轉讓/許可範圍不明、專利權利時效不明、專利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效果和風險分享(分擔)不明、專利授權期限不明;擔保合同的擔保範圍、期限和方式約定不清,等等。10、保證人、代理人資格不合格。11、不同合同之間的義務有沖突。

三、合同履行和變更中的法律風險1、向合同載明的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履行義務。2、未簽署合法有效的協議對合同進行變卦。3、合同履行中,對方發生違約時未及時提出異議並及時采取相關措施。4、合同履行中,對對方的異議未及時依約做出回應。5、合同爭議處置過程中,未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保管有效的法律文件。6、怠於行使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如提前終止合同的權利。7、怠於行使求償權:對方已經違約或履行期限屆滿前預期違約時,不及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8、怠於行使代位權:當我公司債務人不積極行使其到期債權,對我公司造成損害時,不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行使代位權。9、怠於行使解除權:對於依法可以隨時解除的合同,未利用合同解除權保護我方利益;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出現後,未及時行使合同解除權。10、怠於行使撤銷權:對於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可撤銷的合同,未行使我方的撤銷權;當我公司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富,對我公司造成損害時,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行使撤銷權。11、怠於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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