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毛澤東思想概論;
2.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
3.英語。
必修科目有:
1,法律文書寫作;
2、?國際私法;
3.國際經濟法導論;
4.合同法;?
5.勞動法;?
6.環境和資源保護法;?
7.知識產權法;?
8.婚姻和家庭法。?
候選人是:
1,外國法制史;
2.中國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稅法;
6.保險法;
7.公證和律師制度;
8.房地產法。
擴展數據:
1.本專業擬開設15畢業課程。
2.申請條件:各類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可直接申請。
3.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壹)(00855)(3學分)》調整為《婚姻家庭法(05680)(3學分)》;《金融法(1) (00256)(4學分)》調整為《金融法(05678)(4)。
4.原計劃中相關課程合格的考生,可替換本計劃中相應課程:
①《行政法》可代替《法律文書寫作(00262)(3學分)》;
②政治學原理、國際關系或海商法可替代合同法(00230)(4學分)或公司法(00227)(4學分)或其他選修課(原計劃壹門只能替代現計劃壹門);
③《金融法(1)》可替代《金融法(05678)(4學分)》;
④“自然科學基礎知識”可替代“環境與資源保護法(00228)(4學分)”;
⑤《專利法與商標法》可替代《知識產權法(00226)(4學分)》;
6《婚姻家庭》。
⑦國際關系史可以代替任何選修課。
5.已通過婚姻法或公證與律師制度,本科不需要重考這兩門,選修課要單獨選兩門。